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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2021-09-14 作者: 点击数: |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组织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规划并实施指导依法治县工作。 3、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4、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5、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和涉藏、涉黑涉恶案件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6、负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7、负责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服装和车辆等警用物资装备,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8、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基层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 9、承办州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负责立法协调工作。负责县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10、承办县政府规章的解释工作。承办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的实施后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组织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和县政府规章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县直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11、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的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自由裁量权,审核县直部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12、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13、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构成 县司法局现设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法制宣传股、舟曲县社区矫正股和安置帮教股、基层工作股、律师事务股、公共法律服务股、依法行政股8个股室,辖19个乡镇司法所。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年初结转结余211.36万元,本年度收入合计1285.32万元,支出合计1331.48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85.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9.56万元,占98.77%;其他收入15.76万元,占1.23%。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331.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26万元,占16.76%;公共安全支出971.40万元,占72.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39万元,占6.41%;卫生健康支出49.19万元,占3.70%;其他支出2.24万元,占0.17%。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69.56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16.6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3.26万元,占16.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39万元,占6.49%;公共安全支出956.52万元,占72.64%;卫生健康支出49.19万元,占3.74%;其他支出2.24万元,占0.17%。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45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8万元,主要用于3台执法执勤用车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0.4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等。 舟曲县司法局 |
附件【舟曲县司法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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