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舟曲县司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2018-09-20   作者: 点击数: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2)、负责组织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法规划并实施指导依法治县工作。(3)、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律师、公证、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4)、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5)、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6)、负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7)、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基层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司法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现设有综合办公室、基层工作股、安置帮教股、律师事务股、法律服务股、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等6个股级科室。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80.22万元,支出总计365.5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3.95万元,增长9.8%,支出增加44.7万元,增长13.93%。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1名及本年度进行基本工资调资。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80.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93万元,占97.3%;其他收入10.29万元,占2.7%。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6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5.58万元,占100%。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2.02万元,较上年增加14.63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资金年末未能及时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69.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88万元,增长14.5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1名及本年度进行基本工资调资。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0.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79万元,增长14.29%。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及法律援助办案量的增加。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3万元,占6.12%,公共安全支出292.74万元,占83.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6万元,占10.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0.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2.92万元, 较上年增加43.0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1名及本年度进行基本工资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用经费47.25万元,较上年减少33.5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6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损坏未安排修理,无法继续运行。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所需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车辆损坏未安排修理,无法继续运行。

公务接待费0.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3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检查指导工作增多。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 年度本部门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70人, 2017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元,车均维护费1.03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2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减少3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减少。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

 

 舟曲县司法局

2018年9月18日

附件:舟曲县司法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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