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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2018-06-11 作者: 点击数: |
一、部门职责 我局负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负责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对防灾减灾、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等项目建设规划、资金管理工作职责,规范项目审查、申报、审批程序、健全完善资金分配、账户管理制度。指导农村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职能。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舟曲县民政局是舟曲县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县民政工作。舟曲县民政局核定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事业编制9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下属单位有舟曲县老龄委办公室编制5名、舟曲县峰迭水泉“三孤”人员集中供养管理服务中心编制5名、舟曲县曲告纳“三孤”人员集中供养管理服务中心编制5名、舟曲县殡仪馆编制5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舟曲县民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1563.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3.12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403.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4.64万元,公用经费58.4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1160.08万元,其中:抚恤支出82.27万元、老年福利支出129.9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84.83万元、农村房屋保险补助77.78万元、群众团体意外伤害保险360万元、城乡低保县级配套360万元、农村五保户供养县级配套资金46万元、孤儿生活补助资金19.3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7.82万元,其中:民政事务管理364.4万元(行政运行经费340.4万元、拥军优属5万元;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5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8.64万元;抚恤82.27万元;社会福利129.9万元; 残疾人事业84.8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78万元。 (2)转移性支出785.3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1、工资福利支出30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28.7万元、津贴补贴139.48万元、奖金10.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0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03万元啊。 2、商品和服务支出58.4万元,其中:办公费9.9万元、印刷费5万元、 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10万元、 物业管理费4万元、 差旅费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万元、 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 劳务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8.72万元,其中:离退休费38.64万元、义务兵优待82.27万元、老龄补贴80万元、养老院运行费20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25.9、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84.83万元、农村房屋保险补助77.78万元、群众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保费补助360万元、城市低保县级配套资金360万元、农村五保户供养县级配套资金46万元、孤儿生活补助资金19.3万元。 (五)非税收入 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1.2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 4.培训费1万元。 5.会议费1万元。 6.机关运行费50.7万元。其中:办公费 9.9万元 印刷费5万元、劳务费 1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10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2.8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舟曲县民政局 2018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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