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加强对学校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爱祖国主义教育。
(二)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建议,制定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
(三)统筹和指导双语教育工作。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全县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收费的政策;负责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指导教育基本建设条件装备和校办产业工作。
(五)研究拟订全县各类学校的地方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审核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审批各级各类学校的科目设置和调整招生计划;审定中小学用书目录;负责指导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组织和指导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规划并指导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学校教师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教职工队伍素质建设,加强师德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八)统筹管理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育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资料统计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负责管理直属学校,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成人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及招生工作。
(十二)负责成人和普通大、中专招生工作;主管全县高、中等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及发证工作。
(十三)对全县教育系统及局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事业费、附加费、专项经费、银行贷款、预算外资金的计划的执行和使用情况及效益进行审计调查。对全县教育部门财务计划、预算执行及收支决算逐步实行审签制度。
(十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依法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依法建立完善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制度,并负责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十五)行政审批事项
1、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审批。
2、教师资格认定。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教育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综合办、教育股、人事股、计财股4个股室,作为全县的教育行政部门,本单位管理着全县160所各级各类学校。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公用经费:5.55,万元,人员经费18563.6万元,预算总指标19674.97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2年项目1105.8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2年本单位无基金安排预算。
(六)“三公经费”、培训费预算安排
1公务接待费
不高于经费总额的2%即110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安排
3培训费
2022年项目安排培训费180000元。
4会议费
2022年无会议费预算安排。
舟曲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