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地方性教育法规草案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加强对学校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爱祖国主义教育。
(二)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建议,制定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
(三)统筹和指导双语教育工作。
(四)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全县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教育收费的政策;负责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指导教育基本建设条件装备和校办产业工作。
(五)研究拟订全县各类学校的地方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审核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审批各级各类学校的科目设置和调整招生计划;审定中小学用书目录;负责指导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组织和指导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规划并指导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县学校教师的教育管理工作,加强教职工队伍素质建设,加强师德教育和知识更新教育;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八)统筹管理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县教育宣传、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资料统计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负责管理直属学校,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的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成人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及招生工作。
(十二)负责成人和普通大、中专招生工作;主管全县高、中等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及发证工作。
(十三)对全县教育系统及局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对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事业费、附加费、专项经费、银行贷款、预算外资金的计划的执行和使用情况及效益进行审计调查。对全县教育部门财务计划、预算执行及收支决算逐步实行审签制度。
(十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依法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依法建立完善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制度,并负责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十五)行政审批事项
1、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审批。
2、教师资格认定。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教育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县教育局内设机构4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教育股、人事股、计划财务与审计股。辖22个学区,11个县直学校。我局核定人员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机关事业编制29名,后勤编制1名。实有工作人员49人(局机关8人、事业人员41人),退休人员12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85691500元,其中:人员经费185636000元,公用经费55500元
(二)项目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133361400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教育支出319,021,500.00元,其中:教育行政运行6752000元,教育管理事务430000元,普通教育294737900元,职业教育9919900元,成人教育1,890,000.00元,广播电视支出143500元,教师进修支出50000元,其他教育附加支出5098200元,对高校毕业学生到基层补助31400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18245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5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186000元,项目支出133361400元。
(五)非税收入
本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无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2.公务接待费
按照本级部门经费总指标,预算公务接待费1100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车改革无公务用车维护费
4.培训费
按照本级部门预算指标,本单位预算培训费130000元。
5.会议费
按照本级部门预算指标,本单位预算会议费100000元。
6.机关运行费
按照本级部门预算指标,本单位预算机关运行费555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