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科教兴县的发展战略,拟订教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
2.拟订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年度招生计划,并指导各校的教育发展规划、计划的实施。
3.负责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与实施。
4.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等工作,依法对全县各类国民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的检查与评估,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负责管理全县高中、初中、小学毕业证书发放、登记和验印工作。负责扫除青壮年文盲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和协调电大工作站、教育考试工作中心的有关工作。
5.负责提出我县每年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县级教育经费;提出城市教育费附加和农村教育费附加的使用意见。
6.主管全县教师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职务评聘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及培养选拔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工作;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7.负责全县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培养和继续教育工作。
8.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及师范类毕业生的调控调配工作。
9.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和文化艺术、青少年科技教育、国防教育以及文明学校的评估等工作;抓好全县各类学校的安全和稳定工作,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地处理学校的突发性事件。
10.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日常工作。
11.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县各类学校和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12.指导全县学校办学条件、现代教育手段运用、信息技术、校办产业和校园建设工作。
13.负责与有关部门做好全县教育系统的统战工作、党团、工会、妇女和计生工作。管理局机关和局下属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奖惩、任免、教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14.贯彻执行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法规。
15.负责普通高校考试、成人大中专招生考试、自学考试、高中阶段学生的会考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教育局内设招生办公室、督导教研室等9个股室,辖22个学区,11个县直学校。我局核定人员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机关事业编制9名,后勤编制1名。实有工作人员17人,退休人员4人.
二、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县教育局2016年收入3107.41 万元。具体为:财政拨款收入 3099.41 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 其他收入 8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6年支出8955.82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285.02 万元,占总支出的 14.34%。项目支出7670.8 万元,占总支出的 85.65%。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85.02万元,占总支出的 14.34 %;教育支出7670.8 ,占总支出的85.6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04万元,占总支出的0.26 %。其他支出 12万元,占总支出的0.13 %。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 8.22万元,比上年减少5.2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减少7.45万元。
3、公务接待费4.32万元。主要为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部门交流等工作接待支出。比上年增加2.16万元。
附件:教育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样(2016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