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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峰迭镇2023年决算公开说明 |
2024-07-29 作者: 点击数: |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和政协委员联络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督促检查、文秘、信访接待、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镇党委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镇财政所财政预算、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核拨、资金监管和村级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以及统计、审计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和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镇产业开发、市场监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健康、农业发展、民政事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保障等工作;负责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镇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全过程监督工作。 4.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镇政法工作统筹、政策指导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治理、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法制建设、信访投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等工作。 5.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镇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农机等方面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示范引导培训方面的服务;负责辖区内农业产品质量检测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 6.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扶贫济困等日常服务工作;负责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中心、文体广场等文化旅游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镇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文化广播影视工作,协调推动村“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开发镇村旅游及特色村镇建设服务等相关工作。 7.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镇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行政事务的受理、代办服务等行政性、社会性服务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负责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建设,积般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工作。 8.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服务工作,为网格化管理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提供技术支撑工作。 9.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内农业、林业、畜牧、草原、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农畜产品质量、动植物疫病监控、安全生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农资市场、农业机械、应急管理、环境污染、文化旅游市场、新闻出版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舟曲县峰迭镇人民政府由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共事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构成。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478.31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015.13万元,增长81.81%,主要原因是收入全部按照财政统一支付,基本户几乎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4478.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8.31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447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5.24万元,占50.14%;项目支出2233.07万元,占49.8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478.31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015.13万元,增长81.81%。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78.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5.13万元,增长81.81%。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78个,共涉及资金25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7%。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根据“收入决算表”和“支出决算表”,参照第十四项说明,对本部门所有涉及到的项级支出功能科目进行说明,注意不要重复,并调整段落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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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舟曲县峰迭镇人民政府2023年决算.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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