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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立节镇2016年部门决算概况及说明 |
2017-11-10 作者: 点击数: |
一、主要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县委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发展战略和总体工作思路。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勤奋工作,无私奉献。 2、部门职能:(1)镇政府:服务型政府;(2)安监办:负责安全生产;(3)新农合办:负责全乡新型农村医疗保险上缴和建立运转新农合农民信息;(4)新农保:负责全乡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收缴农村养老保险金和上解运转养老保险农户信息;(5)民政所:救灾、救助资金管理、农村低保、五保、孤儿等信息管理;(6)财政所:财政监管、职工工资福利、惠农资金发放、农户信息管理;(7)计生站:服务所、人口和计划生育;(8)劳务办:劳务输转、信息反馈;(9)司法所:民事纠纷调解等日常事务;(10)文化广播站:文化教育、广播新闻宣传、影视播放、农业科技知识传播;(11)农村技术站、农经站:农业技术开放利用,新技术推广,农村经济管理,农业新机械推广,农机补贴。(12)林业站:保护天然林资源及退耕还林资金的管理。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镇决算单位构成:镇政府、立节学区、立节中心卫生院。 三、2016年部门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决算总收入为2308.8万元,决算支出为230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509.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为662.3万元,公共安全为1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为345.7万元,节能环保为567.2万元,农林水事务为644.9万元;项目支出为796.7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用为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8万元。 附件:省级部门决算公开表(立节) |
附件【省级部门决算公开表(立节).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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