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40条“国家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精神,从国务院到县市政府层层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2023年6月7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3〕57号)要求,编制公布本年度清单。
二、编制过程。州政府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州直相关部门认真编制《甘南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初稿,书面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
三、主要内容。甘南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涉及州直(包括省属驻甘南有关单位)部门单位35个,事项共332项。
(一)把握原则:在具体编制过程中,根据省上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事项按照五个标准编制:一是原则上按省上清单全部认领编制;二是本辖区常年未实施,但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停止实施的事项予以保留编制;三是因机构改革原因部门职责发生变化的,事项实施部门按改革后的职责进行了调整;四是因地域地理原因不涉及我州的事项没有纳入,做取消处理;五是办事层级严格按照省上清单标准未做变动,州级和县市层级均按审批、初审、受理、材料审查四个环节标准进行了编制。
(二)主要变化:比较去年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主要有三点变化:一是承接认领省级下放事项8个,分别为住建部门实施的建筑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建筑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应急管理部门实施的石油天然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林草部门实施的省级风景名胜区符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其他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审批,体育部门实施的举办高危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畜牧兽医部门实施的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人行部门实施的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二是省上收回权限事项1个,为市场监管部门实施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三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子项情况、实施机关层级等内容作出适当调整,比如公安部门实施的校车驾驶资格许可、非机动车登记,住建部门实施的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燃气经营许可,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等,去年公布的清单中实施层级为县市一级,今年调整为州、县市两级;发展改革部门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交通运输部门实施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卫健部门实施的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等,去年公布的清单中实施层级为州、县市两级,今年调整为州级。对由体育部门实施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名称增加了“场地”两字,更正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同时,还对个别部门的子项进行了统计规范,对部分事项设定和实施依据进行了更新。
《甘南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2023年9月4日州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并于9月6日以州政办发〔2023〕54号文件印发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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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甘南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