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级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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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fbgs/2023-00026
 信息名称  《甘南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公开日期  2023-04-04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甘南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建立健全我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有效改善我州水生态环境质量,根据《甘肃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甘南实际,州生态环境局编制了《甘南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州政府同意,《实施方案》于2023330日正式印发。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底前,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包括洮河、大夏河)完成100%排查、监测、溯源和90%的整治任务;长江重要支流(包括白龙江)完成100%排查、监测、溯源和30%的整治任务。

2024年底前,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包括洮河、大夏河)完成100%的整治任务;长江重要支流(包括白龙江)完成70%的整治任务。

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黄河干流及重要支流(包括洮河、大夏河)、长江重要支流(包括白龙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

三、重点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全面排查溯源、实施分类整治、严格审批把关、强化监督管理4项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排查溯源。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要求,将所有向水里排放的“口子”都纳入排查范围。通过排查溯源,对全部排污口进行细化分类,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及入河排污口整治问题清单。

二是实施分类整治。针对排查溯源确定的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种类型入河排污口,由县市政府制定针对性的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及整治实施方案,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督导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开展整治工作。

三是严格审批把关。从严格规范审批、落实审核权限(入河排污口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同级审批)、明确审核时序3个方面严格入河排污口审批管理。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必须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责任,同时,对于私接暗管、借道排污等行为要严格环境执法,强化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

四、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度通报、严格考核问责、勇于探索创新、加强公众参与等5项保障措施。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监督管理。州生态环境局会同州水务局等有关部门,紧盯目标任务,健全长效机制,州直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形成合力。要及时调度通报,各县市要在规定期限内报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及排查溯源具体成果以及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按月报送整治进展情况,州生态环境局要定期开展调度,采取预警、通报、行政约谈等手段,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严格考核问责,将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作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重要内容,并纳入相关工作考核。要勇于探索创新,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管理基础性研究,分析排污口空间分布及排放规律对受纳水体水质的影响,识别输入输出响应关系,推动构建“受纳水体一排污口一排污通道一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体系。要加强公众参与,加大对排污口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普及力度,依法公开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相关文档

  链接: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南州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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