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舟曲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舟曲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全县慢性病防治工作,切实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有效推进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和“健康舟曲”建设,真正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部门协作”的慢性病防控工作机制,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2020版)》《甘肃省关于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为重点,以健康促进和健康管理为手段,提升全民健康素质,降低高危人群发病风险,提高患者生存质量,减少可预防的慢性病发病、死亡和残疾,实现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促进全生命周期健康,提高居民健康期望寿命,为推进“健康舟曲”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各方资源,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机制,全面调动社会和个人参与防治的积极性,营造慢性病防治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共建共享。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宣传引导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构建自我为主、人际互助、社会支持、政府指导的健康管理模式,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贯穿于全生命周期,推动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健康管理体系。
(三)坚持预防为主。加强行为和环境危险因素控制,强化慢性病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动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加强医防协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的慢性病防治服务。
(四)坚持分类指导。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效果。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慢性病流行特征和防治需求,有针对性的确定防治目标和策略,实施有效防治措施。积极建设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提升县、乡(镇)、村三级慢性病防治水平,努力实现“一年打基础,两年上水平,三年见实效”的目标。
三、工作目标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体制,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探索适合我县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二)建立健全与居民健康需要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整合型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打造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两位一体”慢性病防控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三)推进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提供面向全人群、覆盖生命全周期的慢性病预防、筛查、诊断、治疗、康复全程管理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慢阻肺等为突破口,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强化早期筛查和早期发现,推进早诊早治。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四)动员全民参与,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健康观,用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强化个人健康责任意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依托全民健身运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等载体,促进群众形成健康的行为和正确的生活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五)结合卫生县城、文明县城、美丽乡村建设,积极营造健康生产生活环境,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功能,向家庭和个人就近提供生理、心理和社会等服务,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
四、主要指标
(一)慢性病知识知晓率。全县居民健康教育覆盖率不低于90%,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自我体重知晓率达到70%以上,自我腰围知晓率达到70%以上,18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达到60%以上,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0%以上。
(二)健康行为形成率。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3%以上;社区15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比例达到100%;开展健身活动的单位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的比例达到10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群比例达到40%以上;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0%,室内全面禁烟。
(三)慢性病早期发现率。全县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患病调查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建档率达到60%以上;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早治率不低于50%。
(四)慢性病管理率。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达到50%以上,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40%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60%;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五)慢性病控制率。各级医疗机构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以上,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达到30%以上,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达到60%,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达到60%。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
(六)健康体检率。学生健康体检率达到90%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达到90%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和员工数超过50人的企业有效落实每2年1次体检并开展健康指导的覆盖率达到50%以上。
(七)健康教育课覆盖率。幼儿园、中小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100%。
(八)疾病监测报告率。死因、脑卒中、冠心病和肿瘤监测报告率达到95%以上。
五、建设步骤
(一)建设准备阶段(2024年6月底前)。制定全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召开创建启动会,分解创建任务。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建设计划。
(二)建设实施阶段(2024年7月-2025年7月)。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全县省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见附件)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组织督导和指导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质量。为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分管负责同志和1名业务人员,负责本单位建设工作,并将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
(三)自查整改阶段(2025年8月-2025年9月)。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组织对各部门、乡镇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检查,形成建设申报工作报告。组织专家技术组对各单位的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补缺补漏。
(四)评估验收阶段(2025年12月底前)。按照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各项指标要求,整理汇总资料,做好检查验收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上报验收评估报告,接受省、州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考核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省级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和多部门工作会议,督促落实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重点负责工作方案与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协调管理、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成立由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全科医生等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
(二)强化经费保障。把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按方案、计划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积极广泛动员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
(三)强化职责分工。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是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的系统性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与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做好示范区建设工作。要建立部门间工作联络员制度,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并及时向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资料,衔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指导培训。县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对口帮扶指导关系,定期为乡镇卫生院提供规范化培训和技术指导,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积极打造二级及以上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位一体”的慢性病防控机制,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和工作水平,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
(五)强化督查督导。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导检查方案,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能力及示范区建设工作督导检查与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推动示范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附件:1.舟曲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舟曲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县级技术
指导组成员名单
3.舟曲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成员单位
分工及工作职责
4.舟曲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指标体系
附件1
舟曲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舒时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何伟光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海军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姚 剑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韩 田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刘明义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王海平 县教育局局长
韩选平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尚文 县民政局局长
桑永杰 县财政局局长
刘建红 县人社局局长
王海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保生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王忠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韩永芳 县统计局局长
闵吉祥 县医保局局长
赵俊飞 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局长
兰辉忠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黄 维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 拓 团县委书记
李 芳 县妇联主席
杜景峰 县残联理事长
姚宙龙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19个乡(镇)长
领导小组在县卫生健康局下设办公室,姚宙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工作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附件2
舟曲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县级技术指导组成员名单
组 长:姚宙龙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副组长:杨伟钊 县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杨素娟 县健康教育所所长
冯永强 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边志祥 县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沈洪昌 县疾控中心结麻科科长
薛苏宁 县疾控中心传防科科长
刘晓霞 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科员
附件3
舟曲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成员单位分工及工作职责
一、公共职责
(一)组织保障
1.各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2.各单位要指定健康联络员1名,负责收集整理创建佐证资料,做好联络工作。
3.将创建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内容,并以正式文件报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卫生健康局)。
4.组织动员单位职工及时到居住地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健康档案。
5.落实体检制度,并造册登记,掌握职工基本健康状况,并根据体检结果对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对高危人群和慢性病患者进行分类登记,及时报送对应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纳入高危人群管理和慢性病管理。
(二)环境建设
1.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
2.单位为无烟单位,并有相关措施,单位应悬挂全面禁烟标志。
3.有促进身体活动的场地及设施,开展健身活动,支持职工到公共场所开展经常性健身活动。
4.设立固定的宣传栏、板报、橱窗等张贴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材料。办公室悬挂1—2面健康知识宣传牌。
5.各成员单位要紧扣标准开展工作,确保承担的工作任务不丢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检查落实各成员单位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活动开展
1.组织开展爬山、广播操比赛、运动会等不同形式的群体性健身活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
2.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健康知识竞赛,并规范收集资料。
3.积极邀请公卫、临床、健康教育等方面专家参与单位健康活动,每年为职工至少开展3次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讲座(内容涉及戒烟限酒、“三减三健”、职业病),每次讲座有50%以上职工参与。
4.为单位职工发放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与支持工具(控油壶、限盐罐、BMI尺、腰围尺、计步器等)。
二、各单位职责
各单位除履行公共职责外,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县委宣传部
1.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慢性病健康知识宣传普及计划,安排设置3个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协调利用老城区青峰广场LED屏宣传普及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技能,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2.组织、协调和指导各部门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媒体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治和健康教育,每月2次;组织开展健康主题日大型宣传活动,要求参与人数超过300人(含分会场),每年4次;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推广。
3.在主流媒体设置宣传专栏,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的宣传、知识讲座以及宣传音像制品的制作与播放。
4.指导慢性病防控广播电视宣传教育节目的制作播出,督促广播电台、电视台将慢性病防控知识内容列入日常宣传工作计划。
5.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报道有关慢性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拍摄制作慢性病综合防控区创建工作汇报宣传片。
(二)县政府办公室
1.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印发舟曲县创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
2.与县卫生健康局共同协调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县卫生健康局组织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筹备事宜。
3.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管理,协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定期督导检查制度,实行半年督导、年度考核,并将督导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评。
(三)县卫生健康局
1.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全县慢性病防控管理规划、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协调和指导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起草有关慢性病防控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和政策。
3.负责组织慢性病疫情监测与管理,制订有关技术标准,组织对慢性病防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技术指导,做好督导记录。
4.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置基本药品目录,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配备使用医保报销药物,非基本药物占基层用药的30%及以上。
5.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
6.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有自我健康管理小组的社区覆盖率达到5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设置健康检测点的机构覆盖率达到80%以上;18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达到60%以上,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达到50%以上,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达到50%以上,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40%以上。
7.制定专家指导计划,按计划邀请专家指导工作并开展知识讲座,每年2次。
8.负责慢性病专业机构、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对医疗卫生人员及其他各类从事慢性病防治、科研、宣传教育和管理的人员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及技术培训班。
9.会同县政府办每年召开慢性病防治工作会议、联络员会议,协调解决慢性病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10.组织县疾控中心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慢性病防治技术指导和培训,确保每年分别达到2次以上。
11.组织全县各医疗机构配合县疾控中心做好肿瘤登记、心脑血管疾病监测、死因监测、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社会因素调查等工作,每年对医疗机构至少开展4次培训与督导,至少开展1次死因监测和肿瘤随访登记漏报调查。
12.组织县妇幼保健机构在幼儿园和小学开展口腔卫生健康教育、龋齿填充、窝沟封闭等,学校覆盖率达到60%以上,龋齿填充率达到30%以上。做好妇女两癌筛查工作,及时将孕产妇和婴儿死亡信息录入死因监测网络系统。
13.组织做好控烟工作,创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无烟学校等;创建健康单位10个以上、健康社区2个以上、健康学校10个以上,每类每年至少新增加2个。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的40%以上,健康社区覆盖率达到40%以上。
14.组织县疾控中心地病科对地方慢性病开展宣传及防控指导。
15.组织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开展慢性病防控宣传和行为干预工作,制定年度宣传计划,年终进行总结评估,收集相关佐证资料。
16.组织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做好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对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登记并开展健康指导,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率达到90%以上。做好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门诊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17.联合相关部门在公共场所、群众密集区创建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一条街。
18.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三减三健”专项活动。
(四)县发展改革局
1.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对慢性病防控机构所需固定资产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把慢性病防控机构建设纳入基本创建计划,对防控重点人群给予慢性病防控项目政策倾斜。
3.把具备产业化条件的慢性病防控科研成果列入高科技产业发展项目计划予以支持。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组织确定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内的用于慢性病防控诊断试剂、治疗药品和设备的价格,合理确定医疗服务价格。
(五)县教育局
1.制定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落实中小学生实施每天锻炼1小时制度。
2.对幼儿园、中小学生开展健康体检,体检率达到90%。
3.教育系统实行全面禁烟,无烟学校覆盖率达到100%(含托幼机构)。
4.开展幼儿园、中小学生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在中小学开设慢性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课,覆盖率达到100%。健康教育课包括营养均衡、口腔保健、健康体重、视力保护等内容,每学期以班级为单位,课程不少于6学时。
5.在系统内创建健康学校,2024-2025年创建5个,逐年增加,至到全部创建。
6.督促各学校创建健康食堂,在2024-2025年创建3所健康食堂,并逐年增加到全部创建完成。
7.配合卫生健康局在幼儿园和小学开展口腔卫生健康教育,实施龋齿填充、窝沟封闭项目,学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8.各学校应配备身体指标测量工具,如体重秤、身高尺、腰围尺等。
(六)县公安局
1.提供辖区内居民户籍人口准确信息,包括分年龄男女人口数,应包含0-7岁、8-17岁、18-34岁、35-64岁、65岁及以上年龄段分男女准确人口数。
2.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死因监测工作,每月将新发死亡信息按国家监测要求提供给县疾控中心。
3.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协作,出台慢性病关联政策。
(七)县民政局
1.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开展死因监测、肿瘤登记及漏报调查工作。
2.充分利用社会福利资金为社区提供群众健身设施。
3.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4.负责全县重症慢性病患者及因病致贫家庭的救助。
(八)县财政局
1.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政府预决算管理,设立慢性病防控专项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占疾控机构业务总经费10%以上,进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拨付慢性病经费时明确为慢性病防控经费,且督导和指导财政安排的相应慢性病防控专项经费的使用。
3.配合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慢性病防控管理规划、行动计划和实施方案。
(九)县人社局
1.研究慢性病防控人力资源政策,解决慢性病防控、科研和管理机构专业人员缺乏问题。
2.将慢性病预防控制策略纳入就业岗前培训课程。
3.会同有关部门在城镇职工中开展慢性病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将慢性病防控知识纳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人力资源职业培训内容中,组织做好工作场所慢性病防控工作。
(十)县农业农村局
1.会同发改部门在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将农村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2.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做好农村慢性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等。
3.会同财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制定有关规划,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农业开发项目,支持因慢性病致贫家庭开展生产自救。
(十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1.在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确保健身设施完好,社区15分钟健身圈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设备完好率达到100%,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米,绘制全县社区(村)15分钟健身圈分布示意图。
2.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社区居民开放,公共场所场地开放比例达到100%,有条件的单位场所开放比达到30%以上。
3.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健身活动,覆盖率达到80%以上,每年至少组织1次多部门参与的健身竞赛活动。
4.宣传动员全民参与健身活动,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
5.促进身体活动的支持性环境建设,在健身场地设立合理的身体活动指导标识,并定期补充、完善,覆盖率达到80%。每年年底汇总本年度新增、更新设施情况。
6.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在不同目标人群中开展慢性病防控健康运动宣传工作和全民健身工程,促进全县各乡镇体育健身事业的和谐发展。
(十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对餐饮行业开展减盐、减油、减糖防控慢性病知识宣传,在餐饮企业设置宣传标语,指导食品加工厂、餐饮企业开展食品加工过程中减盐和减油的培训。
2.创建健康餐厅/酒店,2024-2025年创建5个,然后逐年增加至全部完成。
3.组织大型商场、超市推广食品营养标签宣传活动,并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控创建“示范单位”活动。
4.督促销售企业执行食品营养标签的加工食品比例不低于50%,群众膳食标签知晓率不低于30%;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要求,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商场(超市)”、“无烟超市”等,每年新创建1-2家。
(十三)县统计局
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提供核心数据资料,如经济、农业、财政、人口等信息。
(十四)县医保局
1.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负责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慢性病患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将具备条件的慢性病防控机构纳入医疗保障范围,研究制定居民慢性病防控健康保障政策。
2.会同有关部门在城镇职工中开展慢性病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将慢性病防控知识纳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以及人力资源县场职业培训内容中,组织做好工作场所慢性病防控工作。
(十五)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
1.结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参与制定慢性病防控管理年度计划和有关规划。
2.组织开展环境因素与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做好咨询记录。
3.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慢性病防控宣传、健康行为方式干预等工作。
(十六)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开展慢性病宣传工作,设立2-3面慢性病健康知识文化墙。
2.协助县卫生健康局每年在大型广场开展“卫生日”宣传活动。
(十七)县总工会
1.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组织全民参与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通知、议程、签到册、讲义、培训总结、影像资料等。
2.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民参与的健身竞赛活动。
(十八)团县委
1.积极发展健康生活方式推广志愿者,在青少年中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团员和青少年积极参加社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每年至少1次。
2.通过各单位的团组织,在单位内部积极推动“健康生活从青年做起”的健康生活表率活动。
3.依法维护青少年慢性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十九)县妇联
1.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组织妇女同志参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2.每年至少组织1次多部门参与的妇女健身竞赛活动。
3.根据工作对象,做好妇女慢性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4.依法维护妇女慢性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十)县残联
1.做好残疾人的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提高残疾人医疗救助水平。
2.依法维护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十一)各乡镇人民政府
1.开展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健康单位、健康食堂创建工作,数量逐年增加;开展健康家庭活动的健康社区(村)占辖区总社区(村)数的30%以上,健康社区(村)覆盖率达到40%以上。
2.在各社区(村)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检测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血糖等。检测点数量逐年增加,社区覆盖率不低于30%,并能开展个性化健康指导。
3.各社区(村)设有健康教育宣传阵地,向群众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与技能。健康教育活动室在当地社区的覆盖率达到100%,健康宣传栏社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内容至少每2个月更新1次,配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