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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82643-518
 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舟曲县融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7-02-28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州属驻舟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县融资工作,建立更加高效的融资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与金融机构常态化、机制化合作关系,提升融资能力,着力破解融资难问题,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提供资金支撑,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舟曲县融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丹正昂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赵锦帆 县政府副县长

高金湖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闫朝辉 县发改局局长

李 芳 县金融办主任

罗 杰 县经信局局长

王建俊 县财政局局长

薛闵建 县住建局局长

杨晓明 县交通局局长

杨永良 县农牧局局长

戴仁谦 县文广局局长

桑永杰 县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闫拥政 县招商局局长

周识宇 县扶贫办主任

杨望明 县文旅交建公司经理

       刘明义 县发改局副局长、能源局局长

领导小组在县政府金融办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县发改局局长闫朝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金融办主任李芳,县文旅交建公司经理杨望明两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发改局、县政府金融办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报经组长同意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建立完善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机制,强化政府与各金融机构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协调推进融资工作,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融资问题,提升金融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二)研究财政金融政策,积极把握政策机遇,及时召开融资工作协调会议,研究重大项目融资方案,协调解决融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指导相关行业和部门,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多举措实现融资目标。

(四)指导投资与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合作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五)向县委、县政府及时汇报融资工作情况。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事务;负责拟定融资管理工作制度、流程和职责分工。

(二)负责研究拟定融资方案,沟通征求各方面意见,组织协调和有效推进融资方面的各项具体工作,落实融资工作任务。

(三)负责督办落实领导小组作出的各项决策和交办事宜,提出需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和相关建议。

(四)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和议题等会议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负责拟写会议纪要、编写融资工作信息简报,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五) 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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