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舟曲县2017年“双联”惠农贷款到期清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
舟曲县2017年“双联”惠农贷款到期清收
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紧紧围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积极推动“双联”惠农贷款工作,自2012年“双联”惠农贷款工作开展以来,已累计发放5931笔42271.5万元,有效解决了群众种植、养殖等方面贷款难、贷款成本高的难题。随着贷款陆续到期,部分农户未按要求及时还款,致使担保公司代偿率不断增高,严重影响了今后精准扶贫等政策性贷款的落实,农户本人也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为确保足额收回到期“双联”惠农贷款,维护全县金融市场健康有序运行,有效化解信用风险,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双联”惠农贷款工作是省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农村发展大局,事关“双联”工作目标的实现。“双联”惠农贷款的实施,为全县经济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精准扶贫起到了强有力地促进作用,目前“双联”惠农贷款陆续到期,出现了部分农户未按期还款、贷款逾期量增加、代偿率超出控制比例等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直接影响我县长期以来形成的良好征信环境和金融扶贫贷款的延续性。同时,省委、省政府已将双联惠农贷款回收工作纳入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完不成清收任务,将直接影响我县精准脱贫工作成效。各乡镇、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 按照省财政厅、双联办和农行下发的《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双联惠农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国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双联惠农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从2017年6月开始至2017年10月结束,集中开展为期4个月的“双联”惠农贷款清收工作,实现逾期贷款全部追回、到期贷款全部清收,降低财政金融风险。
二、面临的形势
(一)逾期贷款额度大,担保资金代偿率高。根据省财政厅、省农行、省担保公司《关于“双联”惠农贷款回收情况的通报》(甘财金〔2017〕8号)精神,我县“双联”惠农贷款担保代偿额大、担保资金损失率高、到期贷款回收率低。截至2017年4月底,县担保公司共发生代偿636户4915万元,其中收回387户3132万元,目前还需收回代偿249户1783万元。
(二)到期贷款额度大,清收任务非常繁重。2017年下半年,全县“双联”惠农贷款到期还款金额近2.4亿元,加之全县5046户25224万元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将在2017年底至2018年陆续到期,清收任务非常繁重,时间非常紧迫,今年6月至10月份将是全县到期“双联”惠农贷款清收的攻坚期。
(三)对清收工作认识不到位,清收难度加大。我县在2016年已成立了双联惠农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并印发了《关于加强“双联”惠农贷款清收及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双联”惠农贷款到期清收工作的通知》,强力推进“双联”贷款清收工作,但部分乡镇、单位对清收工作认识不到位,清收力度不大,宣传不够,群众还贷积极性不高,导致“双联”惠农贷款清收难度加大。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1日—6月10日)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双联”惠农贷款到期清收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和微信、网站等网络媒体,加强群众诚信教育,培养信用观念,增强还贷意识,营造积极还款的社会氛围。尤其要进村入户,深入贷款农户家中,发放宣传资料、讲解“双联”惠农贷款清收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
(二)集中清收阶段(6月10日-10月20日)
1.县农行每月要及时向各乡镇反馈已到期和即将到期的贷款农户名单,并在贷款到期前90天,采取短信提示、电话通知、发布催收公告等方式,提示贷款农户还款时间、金额及方式,尤其要明确告知贷款农户,贷款逾期后产生的利息财政不再贴息,由贷款农户自己承担,并按担保金额的日万分之一向县担保公司缴纳逾期担保费,同时逾期不良记录将记入银行征信系统,在系统中保持7-15年,影响农户今后在全国金融系统的贷款业务。
2.各乡镇接到县农行反馈的已代偿未收回清单、逾期贷款清单和三个月内即将到期农户清单后,要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农户家中进行催收,并全力配合县农行、担保公司做好贷款到期清收工作,逐户发放《贷款到期逾期催收通知书》,切实做到与贷款农户见面,做到到期一批清收一批。要落实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双联”干事属地清收责任,按各村贷款人数实行包户清收,全力推动清收工作。
3.对县担保公司代偿的逾期贷款,采取以上措施后仍恶意拖欠拒不还贷的“赖账户”、“钉子户”,县农行和担保公司要从担保人质押物(定期存单/工资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并对逾期贷款农户向县法院申请签发“支付令”,督促其尽快还贷,同时保留依法起诉的权利;担保人为工作人员的,县财政局要扣发工资,用于偿还逾期贷款。
4.对恶意“拖、逃、赖”的贷款农户,在直接追索无果的情况下,县农行、担保公司、各乡镇要做好前期取证工作。将由县“双联”惠农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检、法等部门组成联合清收工作组,启动司法程序,依法依规清收,坚决打击遏制“拖、逃、赖”等现象,营造我县良好的信用环境,为下一步精准扶贫贷款清收工作打好基础。
(三)总结经验阶段(10月25日—10月31日)
集中清收工作结束后,各乡镇、相关单位要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建立清收追偿长效机制,坚持长期抓、经常管,全力做好各类政策性贷款清收工作。同时,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定期对贷款农户进行走访,加强贷款资金后续管理,督促农户管好、用好贷款资金,帮助指导农户发展增收产业,发挥贷款的最大效益,从而提高农户偿贷能力,共同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四、工作职责
各乡镇、县农行、担保公司、财政局、金融办等单位“双联”惠农贷款清收工作职责如下:
1.县农行:负责定期与贷款人及贷款企业联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做好贷前、贷中、贷后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到期贷款的前期通知和到期清收工作。
2.各乡镇: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的乡镇“双联”惠农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将清收任务落实到每个包村领导、驻村干部,确保“双联”贷款清收工作有人抓、出成效。要高度关注贷款农户的生产生活情况,尤其要加强贷后管理,对“双联”贷款及精准扶贫贷款农户死亡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发生意外的,要尽快报告保险公司,及时启动理赔程序,降低偿贷风险。
3.县财政局:负责督促、指导、协调日常清收工作,统计清收进度,及时向县“双联”惠农贷款到期清收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清收工作进展情况。
4.县担保公司:主动联合县农行、各乡镇做好上门实地催收工作。
5.县金融办:加强贷款农户的征信动态监管,督促银行将农户贷款逾期不良记录及时记入银行征信系统。
6.县“双联惠农贷款”担保调查队:严格按照银行制度要求,切实履行担保调查队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双联”惠农贷款贷后管理及清收工作。
7.“双联”单位和驻村帮扶工作队: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农户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协助乡镇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好清收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乡镇、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双联”惠农贷款清收工作,切实把清收工作作为优化诚信环境,争取更多金融支持的重要工作来抓,详细制定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组织精干力量,及时开展清收工作。清收工作人员要做到入户勤、动员勤、宣传广,讲明法律法规,讲明政策规定,积极引导贷款农户自觉自愿还款。要分析利弊,打消贷款农户侥幸心理和短视目光,为清收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财政局)要加强与各乡镇、相关单位之间的沟通衔接,定期分析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清收贷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统计县农行、各乡镇清收工作进度,每周向清收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严格考核,强化督促检查
从6月份起,县“双联”惠农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月通报一次各乡镇清收情况,依据各乡镇贷款回收率、代偿金额、代偿率等指标进行排名,对连续两月排名后三名的乡镇,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诫勉谈话。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乡镇“双联”惠农贷款到期清收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对工作滞后的乡镇、单位要下发督办通知,督促清收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县上要将“双联”惠农贷款清收工作纳入年终综合考核,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影响省委、省政府对我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