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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80401-427
 信息名称  关于对2017年上半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7-08-10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全县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重点工作进度,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确保全面完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进行全面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810- 819日,各乡镇、各部门严格对照督查提纲进行自查;820- 910日,县政府督查组进行集中督查(每个乡镇督查时间不少于2天),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根据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二、督查目的

以推动中央和省、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为重点,牢牢扭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县域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等重大战略部署的落实,通过对各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难点热点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发现各乡镇、各部门在工作开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督促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督查工作原则

此次督查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坚持深入村组、农户和项目建设现场,全面准确了解情况,注重掌握工作细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二)讲求实效。坚持以有效解决问题为重点,突出“严”“实”“细”的要求,实行现场督办、过程督办和结果督办,将过程提醒和办理时效贯穿于督查工作始终。

(三)分类督导。坚持分类指导,按照精准扶贫、生态文明小康建设等各项工作的要求,根据各乡镇、各部门的各自工作实际,深入查找缺项漏项,全面指导乡镇、部门做实做细各项工作。

(四)突出重点。坚持把精准扶贫、生态文明小康、产业培育、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作为督查的着力重点,重点解决一些乡镇和部门担当意识不足、压力传导递减、形式主义抬头、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

四、督查内容

1、县政府与各乡镇、各单位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各部门与州主管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2、《政府工作报告》、《舟曲县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要点》涉及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全县工作会议、精准扶贫工作会议、文化旅游工作会议等安排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4、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安排事项及县政府限时交办事项完成情况。

5、省州确定的民生实事落实情况,扶贫领域不正之风或腐败问题。

6、各县长临时交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督查方式

1、听取汇报。由各乡镇、部门负责人进行书面汇报,汇报内容要针对督查组所督查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办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2、查阅资料。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安排、会议记录、工作台账、拨款凭证等图文资料。

3、实地察看。通过进村入户、进学校、进卫生院召开座谈会、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

六、督查组分工

第一组:

长:子文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张拴平 副县长

天津市和平区国土房管局

副局长(挂职领导)

员:全旦交 县政府办主任

闫朝辉 县发改局局长

周识玉 县扶贫办主任

陈小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联络员

尚宏伟 县生态办干事

督查乡镇:插岗乡、武坪乡、拱坝乡、曲告纳镇。

督查部门:发改局、住建局、扶贫办、旅发委、生态办、教育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宗教局。

第二组:

长:丹正昂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梁建军 副县长

员:郭春林 县政府办副主任、藏语办主任

张晓娟 县扶贫办副主任

荣皋琨 县发改局副局长、物价局局长

刘宏全 县政府办干事(联络员

王文太 县生态办干事

督查乡镇:曲瓦乡、巴藏乡、大峪乡、立节镇、憨班乡。

督查部门:政府办、监察局、审计局、交通局、统计局、政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信局、环保局、国土局、安监局、供销社。

第三组:

长: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来瑞香 副县长

李文英 甘肃省财政学校教研室主任(挂职领导)

州政府派驻舟曲教育督学

员: 县政府督查员

易江林 县能源局副局长

陈春兴 县社会帮扶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王永霖 县政府办干事(联络员

冯小军 县生态办干事

督查乡镇:峰迭镇、坪定乡、江盘乡、城关镇、果耶乡。

督查部门:文广局、文旅交建公司、人社局、卫计局、食药监局、移民局。

第四组:

长:冯世德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赵锦帆 副县长

高金湖 副县长

员:杨兴华 县政府外事办主任

刘明义 县发改局副局长、能源局局长

县扶贫办副主任

任炜基 县住建局规划局副局长

姚常录 县政府办干事(联络员

许百姓郎 县生态办干事

督查乡镇:东山镇、南峪乡、大川镇、八楞乡、博峪乡

督查部门:水电局、工商质监局、招商局、执法局、财政局、农牧局、林业局。

五、督查要求

1、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各自所涉及的督查事项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820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

2、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针对督查事项准备好汇报材料、档案资料、会议记录和实地察看项目等。自查报告及汇报材料要言简意赅,尽量用数字反映情况。

3、督查组要扎实准备,督查前结合督查提纲,全面梳理归纳督查事项,提高督查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全面系统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下发督办单,责令限期整改落实,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出现挂账”“呆账。督查组可根据督查工作实际,从各相关单位另行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就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由督查组组长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

附件1:2017年重点工作督查提纲.xls

附件2:县直各部门重点工作督查清单(县直部门).xls

附件3:常务会议安排事项(2).xls

附件4:县长办公会议安排事项.xls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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