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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80346-469
 信息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生态文明小康村州级考核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
 公开日期  2017-12-12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6和2017年度全州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州政办发电〔2017〕299号)精神,州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2月11日开始,对我县2016和2017年度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现就做好我县考核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甘南州2016—2017年度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考核表》(附件1),对2016年项目投资及项目验收和2017年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项目验收、投资完成、项目前期、建设管理、资金到位(资金拨付)、档案资料、综合评价等七个方面27项。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座谈交流、群众测评等方式进行。每个村抽查10户“七改”农户自建项目,其中至少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考核对象

2016年51个生态文明小康村和2017年52个生态文明小康村。

四、考核人员

组 长:王建军 州政府党组成员、州发改委主任、州生态办副主任

副组长:任 平 州发改委副主任、州生态办专职副主任

成 员:杨 平 州发改委科长

李泰云 州财政局道交中心主任

杜英满 州住建局造价站副主任

五、考核说明

1.2016年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县级竣工验收资料主要包括:方案批复、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行业部门质量验收报告、财务结算报告、竣工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县级初验报告。

2.2017年考核重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建设管理、档案资料、资金到位、资金拨付、群众评议等内容。

3.资金到位必须以拨付到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或农户的凭证原件及银行转账凭证(回执、回单)为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4.对2017年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资金拨付凭证(主管部门拨付到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拨付到施工企业或农户的银行转账凭证)进行认真核查,并复印作为评分的主要依据。同时,现场复核工程形象进度。

六、考核要求

1.各乡镇主要负责人要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按照甘南州2016—2017年度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考核表、甘南州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七改”项目及满意度测评考核表(附件2)、2017年全州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程进度现场复核考核表(附件3)的评分要求,提前做好各项考核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州考核组开展工作,确保全面完成考核工作任务。

2.各乡镇要抓紧完善乡、村两级工作台账(8—11月),务必于12月9日前将工作台账和2017年项目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资金拨付凭证复印件报送至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乡镇要及时补充签订农户改造协议,明确建设内容、建设要求、补助标准等内容,做好“七改”农户自建统计工作,建立自建台账,确保全面掌握农户“七改”进展情况。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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