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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fbgs/2021-00094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舟曲县博峪镇生态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8-01-05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程序 

博峪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

《舟曲县博峪镇生态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舟曲县博峪镇生态环境整治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加强博峪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切实保护辖区内国有林地和林草植被,加快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推动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青山常在,碧水长流。县政府决定在博峪镇辖区开展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为确保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博峪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遵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和安排部署,深刻汲取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教训,突出整治重点,明确工作责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凸显生态责任和红线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措施,依法开展整治,着力解决博峪镇境内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保障博峪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使绿水青山常在,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为加快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幸福和谐的博峪奠定绿色基础。

二、目标任务

全面开展以“一个宗旨,两个突出,三个加强”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一个宗旨”即坚持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创建生态良好的绿色家园为宗旨;“两个突出”即突出毁林开荒和违规建设项目整治;“三个加强”即加强博峪河自然保护区林地、森林、草场保护管理;加强破坏生态环境案件查办力度;加强惩治体系建设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结合博峪河自然保护区各类违规建设项目和破坏森林、草场资源违法行为清查数据,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宣传教育,着力抓好排查核实,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整治措施,动员博峪镇境内各级力量,精心组织,全面开展生态环境整治行动,以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和保护薄弱环节为切入点,着重解决毁林毁草开荒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重点领域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制止,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博峪镇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有序开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博峪镇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单秉华    白水江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梁建军    舟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锦帆    舟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边建华    白水江林业局副局长

金银莲    博峪镇党委书记

成  员:杨旦兵    舟曲县环保局局长

杨永良    舟曲县农牧局局长

金中山    舟曲县林业局局长

钟凤鸣    白水江森林公安局局长

齐青云    舟曲县森林公安局局长

刘春万    舟曲县公安局副局长

韩社生    舟曲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赵俊飞    舟曲县环保局监察大队队长

杨  玺    舟曲县九二三林场场长

田世民    博峪林场场长

薛  渊    博峪镇镇长

杨治才    博峪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在博峪镇下设生态环境整治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薛渊同志兼任。主要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

四、重点整治区域

此次生态环境整治范围包括在林地内特别是在博峪河自然保护区、退耕还林等环境敏感区域发生的破坏林草生态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非法侵占林地、草场等行为。

1.按照博峪河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分,重点整治保护区内毁林开荒、采石采矿及其他建设项目违法破坏林地情况,特别是对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内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要采取强硬措施进行整治,严厉打击一切侵占国有林地、毁林毁草开荒等违法违规行为。

2.突出重点地带整治,以插岗梁横带为主,着重加强曲玛、崖后头、草坡、阳坡等村寨周边和古当沟、磨沟、周成沟、阿路沟等区域内的损毁高山草甸、采挖树木(苗)或者树根,伤害或者擅自猎捕野生保护动物,以及违规在河道内开垦和不科学的排水造田、围湖(库)造田、开垦滩涂、开发旅游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3.依法打击和重点查处历年来在国有林地内毁林毁草开荒等违法行为,做到不放过一山一水、一草一木,依法严惩非法开荒人员。将全域纳入重点监管范畴,并在依法处理的基础上,责令开荒人员对林草毁坏区域进行植被恢复,恢复工作必须按照原有的生态面貌进行还林还草。通过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以点带面、全域覆盖,使破坏林草的区域植被得到较好的恢复,最终实现全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五、整治步骤

博峪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从2017年12月中旬开始,至2018年5月中旬结束,主要工作时间为5个月,整治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前期清查、重点整治、巩固提升”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15至2017年12月31日)。整治办公室要按照工作部署,制定整治方案,准确掌握生态环境破坏重点区域,细化工作措施,成立组织机构,及时召开生态环境整治会议,积极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博峪镇境内各单位、村寨、管护站,全面动员部署,迅速掀起整治行动高潮,营造开展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前期清查阶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由整治办公室统一调度指挥,博峪林场及各管护站责任区配合区域划分,根据林场现有毁坏林草和违规建设清查数据台账,组织各管护站和邻近村寨相关人员,对责任区内毁林毁草和违规建设区域,逐一进行清查核实,彻底摸清博峪辖区内破坏森林和草场资源状况,为开展整治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重点整治阶段(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各责任单位要通力协作、统筹协调,联合行动,进一步明确整治区域责任,集中时间和精力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有效制止生态环境继续破坏的行为。对已查办的毁林开荒等案件,扎实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严格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依法责令破坏责任主体限期恢复破坏区域植被,确保全面完成整治方案既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巩固提升阶段(长期执行)。根据生态环境整治和整改结果,领导小组要切实按照实施方案开展自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确保整治措施全面落实到位,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引导广大干群更加自觉主动地投入到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实践之中,形成群防共治的局面,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社会基础,有效遏制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巩固整治成果,不断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靠实责任。这次整治将历时近半年,时间跨度大、整治范围广、涉及内容多,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开展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准确把握各自部门的职能定位,精心梳理和分析研究涉及本部门工作范围的问题,扎实推进整治工作有效开展,确保整治工作实现预期目标。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博峪镇及相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大规模的生态环境整治宣传工作,重点突出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实质内涵,讲解相关保护环境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切实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宣传舆论氛围。加强同新闻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加大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在做好常规报道的同时,集中报道和宣传整治成果和典型案件,以案说法,以案立威,整治一起,曝光一起,起到打击一案、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

(三)多方联动,合力整治。各单位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的基础上,相互积极配合、开展联合行动,坚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部门联动,通力协作,合力整治。强化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实现“环境问题切实解决、生态恶化有效遏制”的目标。

(四)严格督查,严明纪律。领导小组要组成相应督导组,对整治工作加以督查指导。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此次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推进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通过整治和自查整改相结合,对整治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敷衍塞责、整治未达到预期效果的责任单位,县政府将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责任倒查追究制,采取约谈、通报批评、挂牌督办、黄牌警告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五)健全机制,常态管理。以此次整治行动为契机,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精心提炼,建章立制,将切合博峪实际的好经验新措施用制度的形式予以固化,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使博峪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同时,以各村寨、各管护站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建联合巡查队伍,建立切实有效的监督制度,定期对辖区内生态环境和整治项目进行实时跟踪监管,实现生态环境监管常态化、执法经常化,杜绝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改善博峪境内的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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