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 甘肃省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筹资方案>的通知》(甘财金﹝2018﹞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助力脱贫攻坚加快自然村组道路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精神,为加快推进全县自然村通硬化路及村内主巷道项目建设,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通过整合部分扶贫资金、涉农资金、上级补助资金支持自然村通硬化路及村内主巷道项目建设。目前,全县2018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及村内主巷道项目已纳入《舟曲县“十三五”扶贫规划》,由于该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舟曲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2018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及村内主巷道项目业主,负责项目资金筹集并实施项目建设。
二、由县政府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将5年内可以调整的部分扶贫专项资金、涉农资金、上级补助资金,统筹整合用于舟曲县2018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及村内主巷道项目建设,资金拨付至舟曲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农发行所开立账户中。
三、该项目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实施,县财政、发改、扶贫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并负责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工程进展和资金运行情况,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工程质量,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舟曲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