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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80250-275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2018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8-05-17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州属驻舟各单位:

从2018年1月开始,陇南市中心血站正式为我县提供临床用血,截至4月30日,已为我县患者供入红细胞悬血292U,冷沉淀96U,冰冻灭活血浆7200ml,有效保障了我县医疗临床正常用血需要。为了提高我县应对突发事件的血液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医疗临床正常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甘肃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经与陇南市中心血站沟通协调,决定于5月下旬开展2018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献血时间

2018年5月28日—6月1日(9:00点—18:00点)。

二、献血地点

老城区广坝青峰宾馆对面小广场。

三、参加对象

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15日—5月27日)。各乡镇、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无偿献血工作。强化现有宣传平台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爱的宣传活动,营造“分享生命,捐献热血”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8日—6月1日)。各乡镇、各单位组织本单位职工前往老城区广坝青峰宾馆对面小广场进行无偿献血。县卫计局要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三)回顾总结阶段(6月4日—6月15日)。总结此次无偿献血工作,查找不足,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作为公共卫生的重点内容,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本乡镇、本单位职工无偿献血。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红十字会、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各行各业适龄人群积极参加,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二)营造宣传氛围。各乡镇、各单位要通过微信、QQ群、专栏等各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甘肃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及血液有关知识,让“救死扶伤、奉献爱心”“无偿献血、无上光荣”的思想深入人心,着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无偿献血由县城向基层乡村延伸,由干部职工向广大群众延伸,不断提高无偿献血知晓度和实施范围。

(三)严格检查考核。各乡镇、各单位要确定专人专项负责,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各项工作,确保按照分解指标,完成无偿献血任务。县卫计局要对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管理,纳入本年度责任考核范围。各医疗机构要规范输血管理,指导临床合理用血。若遇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用血告急时,各乡镇、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坚决完成临时献血任务。

中共舟曲县委办公室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倡 议 书

无偿献血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

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没有生命就没有人类的繁衍与延续。科学发展到今天,还不能造出替代血液的制品,因此,只有靠我们大家一起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献出自己的一滴热血,去挽救那些躺在病床上的生命。

科学献血有益健康。一次献血200—400毫升,只占人体总血量的10%以内时,贮存在肝、脾等器官的血液会释放出来参与血液循环,迅速恢复血容量。献血比体育锻炼更能直接刺激骨髓的造血功能,能加快血液循环,促进新陈代谢,提高人体的抗病和免疫功能,并加强人体对恶劣环境的应变和适应潜力,减少心血管疾病的发病率。

在此,我们倡议:全县社会各界朋友,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加入到无偿献血的志愿队伍中来,让生命的色彩流淌出来,用爱心与热血来温暖社会。 

  请您勇敢地伸出臂膀,来托起他人生命的太阳!我们真诚期盼着您的行动!  

献血时间:2018年5月28日—6月1日(9:00点—18:00点)。

献血地点:老城区广坝青峰宾馆对面小广场。 

献血注意事项:适当休息,保证充足睡眠(6—8小时);献血前一天及献血当日不能饮酒、不能服用药物,不可空腹献血;献血时携带身份证,已有献血证的携带献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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