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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zqxrmzf/2021-00028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舟曲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公开日期  2018-08-07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舟曲县人民政府
 公开程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舟曲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舟曲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更好促进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全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和《关于印发甘南州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发〔2018〕90号)精神,县政府决定从2018年7月下旬开始至9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合力整治乱埋乱葬、违规乱建公墓、违规经营和欺行霸市行为、火葬点规划与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殡葬服务过程中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无照经营、欺诈消费、诱导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殡葬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切实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完善殡葬服务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营造公平、规范、诚信、有序的殡葬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2.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稳扎稳打,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尽快形成规范有序的管理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突出问题

(一)殡葬服务、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等行为。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二)殡葬领域其他突出问题。

1.在已划定的火葬区范围内乱埋乱葬行为。

2.火葬点等少数民族殡葬设施建设规划与管理不规范。

3.在建和准备开工建设的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不足,导致项目进度滞后的。

4.医疗卫生机构出具死亡证明不规范问题。

县殡仪馆、农村集中安葬区、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7月下旬)。按照通知要求,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和落实工作任务。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对照整治重点内容、对照相关政策规定,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2018年7月下旬—8月底)。县民政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限,督促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完成,并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违法违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逐一抓好整改落实(自查和检查表见附表2),并就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等情况进行抽查。县民政局于8月10日前汇总上报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

(三)开展督查,调研评估(2018年9月上中旬)。成立由县政府督查室、县公安、民政、宗教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督查组,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加强殡葬服务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出加强殡葬服务管理的意见和措施,及时向县委和政府反馈,推动解决;对我县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9月20日前)。县民政局要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主要措施、取得的成果、好的经验、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全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指导有关部门把整治成果应用于制度机制创新和日常服务管理之中,并为上级部门修订《殡葬管理条例》提供政策依据。县民政局于9月10日前上报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总结报告。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依法履行职能,落实工作责任,开展联合督查执法,共同加强殡葬服务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

(二)落实部门职责,上下联动协同配合。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抓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查评估等工作,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沟通,及时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各相关部门要识大体、顾大局,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形成共管共治的良好局面。要逐级靠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全覆盖、措施全覆盖、责任全覆盖,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县民政局要指导殡仪馆、各乡镇林区火葬点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发改(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及殡葬服务价格制定情况的检查,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封建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利益、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骗取财物、暴力阻挠殡葬执法交通管理等违法的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民用车辆非法营运遗体的单位和个人。法制、司法部门要加快推进殡葬法规制度完善,做好人民调解等工作。国土局要加强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的检查监督,坚决制止乱埋乱葬的土葬用地,规范经营性和公益性公墓用地的审批手续管理。住建局要加强殡仪馆、公墓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卫计局要纠正和查处医疗机构太平间非法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对患传染病死亡的,其遗体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止法》及有关规定,及时通知殡仪馆对遗体进行火化处理,并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甘卫规发〔2014〕34号)通知要求出具死亡证明。工商质监局要依法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并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生产、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活动。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要依法规范宗教活动等行为。农牧、林业等部门要切实加大森林植被和生态环境的力度,禁止出售国家、集体和个人承包的山林土地,依法从严惩处私自出售山林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三)依法依规整治,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地区宗教信仰、维稳现状等实际,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区分不同情况、不同类别,依法依规、审慎稳妥解决实际问题,防止产生负面影响。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对于原则性问题,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对于共性问题,要深入分析成因,合力研究措施,努力通过建章立制加以解决;对于个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予以改进,推动建立公墓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

(四)制定政策措施,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特别是各乡镇要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探索建立殡葬领域不良企业或单位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县民政局要加强殡葬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协调相关部门加快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及规范标准,为殡葬管理提供法制保障和政策支撑,大力推进殡葬领域“放管服”改革,努力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探索建立殡葬服务领域“黑名单”制度,促进殡葬服务规范运行。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殡葬工作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主动、适时发声,统一对外宣传口径,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殡葬管理执法监督电话,鼓励广大群众举报殡葬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活动期间,要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协调研究解决,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举报渠道等信息要于2018年8月5日前报送县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民政局),并及时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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