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按照州经信委、州环保局、州质监局《关于加强煤炭经营和质量管理的意见》(州经信发〔2016〕71号)要求,为了有力推进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规范煤炭市场管理,督促新老城区煤炭经营户统一入驻舟曲县力拓煤炭交易配送中心开展集中经营,县政府决定成立舟曲县优质煤配送中心集中经营工作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张福平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梁建军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罗 杰 县经信局局长
杨旦兵 县环保局局长
李文辉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刘春万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兴林 县执法局局长
白梅花 峰迭镇镇长
薛 渊 城关镇镇长
李 芳 江盘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经信局,罗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统一行动,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督促新老城区的煤炭经营户于11月中旬前全部入驻舟曲县力拓煤炭交易配送中心进行集中经营。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