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政办知〔2020〕14号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推动稳定就业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省州属驻舟各有关单位: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推动稳定就业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4日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
发展的若干意见着力推动稳定就业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组织引导务工人员复工,积极发挥稳就业政策在增加群众收入、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做到“两手硬”,奋力夺取“双胜利”。
二、工作措施
(一)加大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切实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积极同向省州主管汇报衔接,尽快对接落实乡村公益性岗位名额,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优先安排受疫情影响滞留的贫困家庭和边缘户务工人员,切实增加贫困家庭工资性收入。在现有8类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在各行政村和立节镇桃树坝、大川镇上坪坝、曲告纳镇丁字河口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各增设1名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具体负责村组和安置区的环境卫生清洁、防疫检查、消毒查杀等工作。在果耶镇前山村、博峪镇尖吉村2个未脱贫村和以上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各设置1名爱心理发员公益性岗位,通过建立“爱心发屋”,为建档立卡贫困户60岁以上老年人、五保户、残疾人等免费提供理发服务。薪酬资金由县财政通过统筹整合扶贫资金予以解决。(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各乡镇)
(二)有序组织劳动力输转,切实提高贫困劳动力收入水平。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鼓励务工人员尽快复工,加快推进全县劳动力有组织对外输转。
1.2020年2月10日至29日前,输转到州外的所有务工人员,可凭用工单位证明、工资表、一折通收入证明或本人银行卡收入证明,按照出行单程票据的全额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内上限为500元,省外上限为800元。
2.2020年3月1日至20日前,输转到州外的所有务工人员,可凭用工单位证明、工资表、一折通收入证明或本人银行卡收入证明,按照出行单程票据的70%给予一次性交通补助,省内上限为500元,省外上限为800元。
3.输转到州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务工人员,可凭用工单位证明、工资表和“一折通”收入证明或本人银行卡收入证明,按照年劳务收入6%的比例申报一次性奖励补助,奖补上限为5000元。
4.2020年2月10日至20日前,县内劳务中介机构(劳务带头人)一次性组织输转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务工人员5人以上,输转到州外用工单位实现稳定就业,且连续务工3个月以上的,可凭用工单位证明、工资表、输转人员花名册,按每人100元给予一次性奖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外出务工人员补助由所在乡镇严格把关审核后向县劳务移民局申请交通补助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奖励补助。贫困户、边缘户务工人员和劳务中介机构、劳务带头人的奖补资金从统筹整合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解决,一般户的交通补助由县财政解决。(责任单位:县劳务移民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各乡镇)
(三)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切实拓宽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渠道。鼓励县内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争取保留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年内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上年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上年末参保职工人数确定返还标准。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解决。(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四)鼓励就近吸纳农民工就业,切实保障县内企业正常运转。统筹使用就业补助和扶贫等资金(不包括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贫困县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实行吸纳用工补贴政策。县内各企业、扶贫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按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吸纳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1000元的补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每人2000元的补助。补助资金从县级统筹整合专项扶贫资金中解决。(责任单位:县人社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各乡镇)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疫情期间中央和省州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大稳岗就业政策实施力度,安全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全力以赴将疫情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
(二)加强摸底排查。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对接,全面摸排全县劳动力情况和企业用工需求,加强对各乡镇劳动力和重点企业复工、用工需求等情况信息调查统计,建立重点企业用工需求清单,动态更新重点企业员工返岗、缺工空岗及公共就业服务需求等信息,完善对接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及时予以公布。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支持企业复工,扎实做好劳动者就业服务。县人社局和劳务移民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政策支持保障,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组织重点行业农民工及时返岗复工,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要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开发更多就业岗位,促进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创业,组织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做实就业创业服务,全力做好基本生活保障,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