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减灾委员会
关于启动舟曲县自然灾害救助Ⅰ级应急响应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省州属驻舟各单位:
8月6日以来,舟曲县境内发生4次强降水过程,累计降水量达257.5毫米,引发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已达5.95亿元。特别是曲告纳镇累计降雨量达170mm—180mm,超百年一遇洪峰值,造成16个行政村36个自然村2000余户10000余人受灾,紧急转移群众500余户2500余人,过境省道和县乡村道路严重损毁,电力、通讯中断,初步估算直接经济损失达5亿元以上。
省减灾委、省应急厅已于8月13日16时30分启动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并于8月18日13时30分将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根据8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甘南州委书记俞成辉,省政府副省长李沛兴在舟曲县召开的舟曲防汛抢险救灾调度会精神和《舟曲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要求,经县减灾委研究,决定于2020年8月19日22时启动舟曲县自然灾害救助Ⅰ级应急响应。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响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灾救灾各项工作。
舟曲县减灾委员会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