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政办知〔2020〕80号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长、副县长、督学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州属驻舟各单位:
根据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县长、副县长、督学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郭子文县长: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方面工作。主管县审计局。
杨树峰常务副县长: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节能和能源保障、粮食和物资储备、县域经济、人力资源、劳务移民、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不动产登记、绿化、外事、侨务、“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统计调查、信访、机关事务管理、藏语言文字、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天水市对口帮扶、酒泉市对口支援等方面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劳务移民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机关工委、县委党校、舟曲生态建设局(甘肃省白龙江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甘肃省阿夏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国家统计局舟曲调查队。
冯世德副县长:负责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地震、市场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知识产权、非公经济、省公交建集团对口支援等方面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地震局。
联系县电力公司、县公路段、县运管局、县气象局、县水文站、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县邮政公司、县石油公司、县烟草公司。
王 昕副县长:负责天津市对口支援、天津市和平区东西部扶贫协作、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合作交流等方面工作,协助赵锦帆副县长抓扶贫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协管县扶贫办。
李 亮副县长:负责科技、商务、供销、招商引资、公共交易、中组部对口帮扶、兰州新区舟曲慈善社会福利院相关协调等方面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供销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
联系县科协。
张红兵副县长:兼任县公安局局长。负责公安、兵役征集、信访等方面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县公安局。
联系省法官学院、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武警中队。
赵锦帆副县长:负责审计、财政、国有资产监管、金融、农业和农村、扶贫开发、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与王昕副县长共同抓好天津市对口支援、天津市和平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
协管县审计局。
联系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县税务局、人行舟曲支行、舟曲银保监办、农行舟曲支行、工行舟曲支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发行舟曲支行、邮政储蓄银行舟曲支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曲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曲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曲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曲支公司。
王 军副县长:负责教育、民政、司法、水务、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红十字等方面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红十字会。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新华书店。
陈学勇副县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防空、给排水、文体广电、旅游、融媒体、综合执法、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住建局(县给排水公司)、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拉尕山景区管委会、县生态办、县环境办、县文旅交建公司、县城投公司。
联系甘肃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抢险救援纪念馆、县委宣传部、县档案局、县档案馆、县党史县志办、县文联、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舟曲县分公司、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舟曲管理部。
罗虎才督学:负责教育督导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配合王军副县长抓教育、卫生健康工作,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未列入的单位及机构,随归口管理部门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分管。
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