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提出工作建议;2.负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承担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3.统筹、协调、指导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4.对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5.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6.对县委巡察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对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评估;8.负责与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向州委巡察办报送巡察工作规划、计划、工作情况报告和信息;9.承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10.办理中央、省委巡视、州委巡察工作机构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
舟曲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于2018年6月(县委办发〔2018〕100号文件),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单位内未设下属机构。我单位核定行政编制人员6名,目前在编在岗6名。
三、决算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情况分析
本部门2023年度收入总计111.83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11.83万元,其中:基本人员经费支出93.43万元,占比83.55%,公用经费支出18.4万元,占比16.45%。
2.收入支出与以前年度对比分析
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11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7万元,其中:基本人员经费支出与2022年决算数相比减少2.7万元。
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本部门无资产负债。
4.与财政部门的对账情况
财政拨款总支出111.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3.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万元、与我办数据核对完全一致。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情况。
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情况
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
3.公务接待费情况
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72.0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9.79万元、津贴补贴支出23.11万元、奖金1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2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6.7万元。公用经费合计9.66万元,其中办公费3.77万元、邮电费0.64万元、差旅费0.8万元,劳务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4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无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共16.77万元,累计折旧8.42万元,净值8.35万元。
(六)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有效保障部门运转,全面完成十六届县委第一、二轮、三轮巡察工作。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4.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附件: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