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研究报告,起草有关规章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饮水安全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电资源开发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农村水利、节水灌溉、饮水安全、水电资源开发、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发展、管理与改革工作。
(三)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水利水电项目的前期论证、可研报告及项目的编制和申报;筛选、储备项目,建立项目库;对全县水能资源积极组织可开发项目的规划和监督实施;积极争取水电建设项目和资金。
(四)组织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金属结构及混凝土构件制造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拟订水利行业工程质量标准和水利规程、规范和监督实施要求。
(五)负责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和合理配置工作,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职责;规划全县水资源的利用和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城乡供水工作,综合管理城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区域内“地下水”的一切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培育和发展全县供水产业市场,促进水利产业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部门间的水事纠纷,查处涉水违法案件。
(六)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加强抗旱防汛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抗旱防汛工作;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八)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县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水利规划;指导全县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水利配套服务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工作的措施规划,负责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和验收。
(九)依法负责全县水电安全生产和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对全县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督促检查,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财务等意见;承担全县水利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申请及招标结果备案。
(十二)行政审批事项:
1、取水许可证核发。
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活动的审批。
4、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项目洪水影响评估报告审批。
5、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6、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审签。
7、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8、水库汛期安全调度运用计划审批。
9、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10、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水务水电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单位名称:舟曲县水务局
单位性质(行政、公参或事业):行政
执行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单位预算级次:一级预算单位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舟曲县水务局设4个内设机构,均为个股级建制:
1.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2.财务股
3.水利股
4.电力统计股
三、决算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支出情况分析
本部门2023年收入总计375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2.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7万元,支出总计3754.89万元。
2. 收入支出与以前年度对比分析:
与2022年决算数10386.03万元相比,收支减少6631.14万元。
2023年收入为375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02.19万元,占93.2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7万元,占6.73%。
2023年支出为3754.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79万元;农林水支出122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64万元;其他支出2327.38万元。
3.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无。
4. 与财政部门的对账情况:
与财政对账一致。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情况。
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情况
无。
3. 公务接待费情况
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为20.46万元,其中办公费3.99万元,电费0.65万元,邮电费1.87万元,差旅费3.3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44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0.18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无。
(六)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按照要求对2023年所有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自评,符合财政支出要求,支出均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及项目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无。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 三 公 ” 经 费 :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费用。
(三)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年度水务局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