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城关镇中心小学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职责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等方面的教育。
2.负责配合辖区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综合管理辖区小学教育、幼儿教育、扫盲工作,教育督导和评估,组织实施辖区小学、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4.负责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负责学籍管理并对学生实施奖励和处分。
6.统筹、指导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改革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7.负责教师的聘任、培训、考核、依法聘任、解聘、奖励或处分教职工,依法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
8.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指导学校基建、校园安全和校园绿化、美化工作,改善办学条件。
9.依法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舟曲县城关镇中心小学隶属舟曲县教育局管理,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城关镇各村所有小学和学前教育的管理工作。2023年核定事业编制18名,其中;行政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18人。
三、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决算情况
2023年年初结转11.3万元,决算收入101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2.8万元, 2023年,决算支出1022.9万元,基本支出1022.9万元,年末结转1.2万元。
(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无公务用车费。
3、无公务接待费。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新购资产20.03万元。
(四)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决算公开表格附后)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旅游管理工作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用于离退休人员及病故人员家属的经费。
4、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各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