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水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舟曲县水务局核定行政编制8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属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属单位有舟曲县水土保持工作站、舟曲县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舟曲县抗旱防汛服务队及舟曲县水政监察大队。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规划和研究报告,起草有关规章草案;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饮水安全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电资源开发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农村水利、节水灌溉、饮水安全、水电资源开发、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发展、管理与改革工作。
3、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水利水电项目的前期论证、可研报告及项目的编制和申报;筛选、储备项目,建立项目库;对全县水能资源积极组织可开发项目的规划和监督实施;积极争取水电建设项目和资金。
4、组织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金属结构及混凝土构件制造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拟订水利行业工程质量标准和水利规程、规范和监督实施要求。
5、负责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和合理配置工作,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职责;规划全县水资源的利用和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城乡供水工作,综合管理城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区域内“地下水”的一切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培育和发展全县供水产业市场,促进水利产业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部门间的水事纠纷,查处涉水违法案件。
6、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加强抗旱防汛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抗旱防汛工作;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7、指导全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县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水利规划;指导全县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水利配套服务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工作的措施规划,负责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和验收。
9、依法负责全县水电安全生产和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0、对全县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督促检查,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财务等意见;承担全县水利统计工作。
11、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申请及招标结果备案。
12、行政审批事项:
(1)取水许可证核发。
(2)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3)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考古发掘活动的审批。
(4)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项目洪水影响评估报告审批。
(5)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6)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审签。
(7)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8)水库汛期安全调度运用计划审批。
(9)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10)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水务水电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舟曲县水务水电局设4个内设机构,均为个股级建制: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财务股、水利股、电力统计股。
二、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10386.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38.19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7.84万元。支出总计10386.03万元,。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0386.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52.44万元,占43.83%; 项目支出5833.58万元,占56.17%。
本部门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44万元,占1.5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14万元;占0.57%;农林水支出4999.98万元,占71.04%;住房保障支出22.42万元,占0.32%;其他支出1869.22万元,占26.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4.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2.32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42.29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培训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2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2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培训费、手续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因公务用车改革已移交车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