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及州委、州政府有关农村能源生态建设的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生态能源建设项目;
2、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州委、州人民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能源生态建设目标任务,拟订全县能源生态建设规划和计划;
3、负责提出生态能源专项经费的报告和分配计划;
4、组织推广下列技术: 沼气及其综合利用技术,城镇生活污水沼气净化技术,太阳能、风能利用技术,生物质气化、固化、炭化利用技术;
5、对农村能源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审核农村能源工程施工、安装、维修、技术推广的技术人员资格,制止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农村技术人员施工;
6、承担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舟曲县农村能源办公室隶属县农业农村局管理,正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89万元,其中:办公经费结转4.89万元。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230.37万元,支出总计234.22万元。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30.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37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3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22万元,占92.74%,项目支出17万元,占7.25%。
本部门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30.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6.76万元,资金增加的原因是职工工资有所上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资金有所增加。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4.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8.62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9万元,占21.09%;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2 万元,占0.82%;卫生健康支出9.98万元,占4.27%;农林水支出135.25万元,占57.7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目17万元,占7.25%。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84万元,占1.64%;住房保障支出16.83万元,占7.1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22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213.38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支出3.84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电信服务费、打印费等。项目支出17万元,用途包括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及土壤废旧农膜残留检测项目实施。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本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2年本单位运行经费支出3.84万元,本单位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差旅费、电信服务费、打印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10.12万元,其中包括通用设备、家具用具。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舟曲县农业能源办公室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