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舟曲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是全县公安森林工作的职能部门,受理全县辖区内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治安案件,具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为全县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保驾护航。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 部门职责
(一)开展全县涉林各类严打专项整治行动、护林防火、辖区禁毒及土山羊淘汰督查等工作。
(二)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侦查和起诉工作。
(三)办理全县各类涉林治安案件
(四)指导基层森林派出所各项业务工作。
(五)全面掌握辖区“三情”和林区治安动态,及时制定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掌握涉林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情报,提出预防、打击对策。
(六)及时处置各类涉林警情。
(七)积极完成县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舟曲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由局机关(下设办案中队和综合办公室)和两个基层公安森林派出所组成(舟曲县公安局立节森林派出所和舟曲县公安局大年森林派出所)。单位现有职工27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1个,在编职工20人,无编7人。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决算情况
2022年,决算收入646.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6.44万元。
2022年,决算支出646.44万元,均为基本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27万元,占13.35%;公共安全支出19.11万元,占2.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6万元,占5.52%;卫生健康支出22.26万元,占3.44%;农林水支出439.98万元,占68.06%;住房保障支出43.16万元,占6.67%。支出结构与上年一致,无其他增加项目,支出略有增长。
(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万元,主要用于6辆执法执勤车辆所需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无公务接待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08.9万元,其中办公费38.86万元;印刷费6.29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1.62万元;邮电费1.23万元;差旅费6.45万元;维修费7.86万元;被装购置费19.34万元;培训费0.21万元;劳务费4.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2 年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 57.92 万元,较上年增长 -17.75%。固定资产 57.92万元,其中设备 29.45 万元,占 50.83 %(其中,车辆 12.73 万元,占 21.97%) ; 家具、用具 28.48万元,占 49.17 % 。
(六)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绩效要求严格执行。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名词解释
附件: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舟曲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