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舟曲县地震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拟订有关地震工作的地方性管理法规,推进依法行政。
2.负责管理地震监测预报研究和群测群防工作,提出本地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和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建议。
3.负责地震震情和灾情速报工作,负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快速评估地震灾情;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县政府拟定和修编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
4.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承担对有关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抢险救灾能力。
二、机构设置
舟曲县地震局为一级预算单位。现实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职工7名。
三、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决算情况
2022年决算收入206.2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22年决算支出206.21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0.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8.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3.61万元。本年末无结转结余。
(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无公务接待费。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舟曲县地震局固定资产总额为 6.26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旅游管理工作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用于离退休人员及病故人员家属的经费。
4、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各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舟曲县地震局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