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给排水公司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舟曲县给排水公司属全额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编制50
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44人,退休人员8人,遗属人员3
人,雇佣人员6人,管理运行的有供水管网47.8公里,排污水管网29.7公里,两个污水处理厂,两个供水厂,一个水家临时供水点,一个高位水池,两个加压泵站,两个收费班组,一个管道维修班组,公司积极贯彻执行城市供水政策法规,依法提供卫生合格的自来水,向社会提供优质服务。对新老城区的污水进行处理,达标排放。承担产水、供水,水质监测,加压泵站及给排水设施,管网的维修,维护及正常运行,负责抄表到户,并按照国家物价部门规定的水价标准回收水费及污水处理费上缴财政。负责对水源地的依法保护。
(二)机构设置
舟曲县给排水公司下设杜坝供水厂、三眼峪供水厂和老城区污水厂、峰迭新区污水厂、新区收费室、老城区收费室、办公室、管道维修组、财务室、七个部门。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725.23万元,支出总计792.86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303.23万元,减少29.48%,支出减少170.53万元,减少17.7%。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资金及人员退休工资减少,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67.63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725.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9.08万元,占90.88%,其他收入66.15万元,占9.12%。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792.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1.92万元,占89.8%; 项目支出80.95万元,占10.2%。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25.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3.23万元,减少29.48%。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资金及人员退休工资减少,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67.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36万元,增加21.14%。主要原因是供排水维修维护费、污水整治费及人员工资调资。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2.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支出减少170.53万元,减少17.7%。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资金及人员退休工资减少。较年初预算数153.36万元,增长21.14%。主要原因是供排水维修维护费、污水整治费及人员工资调资。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12万元,占9.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4.61万元,占13.19%,节能环保支出99.58万元,占12.55%,;城乡社区支450.89万元,占56.94%,其他支出:63.66万元,占8.02%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抚恤金,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电费、劳务费、生活补助、水质消毒药剂、试剂,供水运行经费,管道维修费、污水处理厂运行费用、污水厂污泥设备及污水整治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2.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4.48万元, 较上年增加111.49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励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28.38万元,较上年减少282.02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资金及人员退休工资减少等。
注:本单位2021年基本支出共计收入725.23万元,加上上年结转结余资金67.63万元,本年共计支出792.86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