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管理(国有林场、国有苗圃)促进林业发展。 天然林保护、重点公益林建设,护林防火、林木种苗及病虫害防治。
(二)机构设置:
乡镇级正科级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决算情况
2021年,决算收入1343.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3.11万元,上年结转486.83万元。
2021年,决算支出142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3.99万元。项目支出120.1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07.万元,(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66万元(三)、卫生健康支出68.75万元(三)农林水支出897.50万元, (四)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39.11万元,(五)、住房公积金126.04万元,(六)年末结转结余405.80万元。
(二)“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8万元,主要用于2辆车辆所需的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元。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服务: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旅游管理工作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用于离退休人员及病故人员家属的经费。
4、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5、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三公经费:各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五)、年末本单位资产情况:资产合计754.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5.80万元、固定资产289.19万元、无形资产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