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建设工程类和政府采购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实施;
2、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3、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管理和维护。
4、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收集、储存和发布等工作。
5、完成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舟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事业单位,由财政全额拨款,隶属于县政府管理,具体业务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指导。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99.56万元,支出总计291.98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141.72万元,增长89.79%,支出增加131.25万元,增长81.75%。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单位按照省州要求对开评标区域进行了重新装修布置和购买相应的设备和软件。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85.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86万元,占全部收入的100%。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9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1.9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00%。 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58万元,较上年减少6.1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招投标信息平台维护费未完全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5.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02万元,增长81.11%。主要原因是2018年支付了2018年至2020年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1.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42万元,增长81.85%。主要原因是2018年支付了2018年至2020年信息化平台运行维护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56万元,增长31.49%。主要原因是预算只纳入了个人部分,工作经费等未纳入预算。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2.97万元,占93.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7万元,占6.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1.9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7.99万元, 较上年增加28.8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驻村帮扶人员工资转回本单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奖励金和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23.99万元,较上年增加117.6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本单位按照省州要求对开评标区域进行了重新装修布置和购买相应的设备和软件。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此项支出,未发生符合此项支出的费用。 2、“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配备车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车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此项支出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2020年本单位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5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注:以上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舟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