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职能职责
(一)党政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和政协委员会联络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督促检查、文秘、信访接待、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镇党委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工作。
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镇财政预算、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核拨、资金监管和村级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以及统计、审计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镇产业开发、市场监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健康、农业发展、民政事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工作;负责镇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全过程监督。
4.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镇政法工作统筹、政策指导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村(社区)治理、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授、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法制建设、信访投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工作。
5.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拟定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审核城建规划有关内容,做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管;负责辖区内工业、农业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及污水垃圾处理、国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等的监管工作;及时报告和参与查处突发重大污染事故;协助查处环境来信来访、污染纠纷、投诉;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
城关镇设置人民武装部、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不计入机构个数。城关镇人民武装部负责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和双拥等工作。城关镇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负责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二)下属事业单位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负责镇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农机等方面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示范引导培训方面的服务;负责辖区内农业产品质量检测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
2.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扶贫济困等日常服务工作;负责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中心、文体广场等文化旅游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乡镇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文化广播影视工作,协调推动村(社区)“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开发乡村旅游及特色村镇建设服务工作。
3.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镇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行政事务的受理、代办服务等行政性、社会性服务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负责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建设,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工作。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服务工作,为网格化管理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提供技术支撑;负责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内农业、林业、畜牧、草原、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农畜产品质量、动植物疫病监控、安全生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农资市场、农业机械、应急管理、环境污染、文化旅游市场、新闻出版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备注:表1-表8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20年度收、支总计6317.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1.18万元、增长24.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增加,项目支出预算数增加,导致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跟支出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158.87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4.09万元,增长35.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增加,项目支出预算数增加,导致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数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158.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7.09万元,增长14.7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增加,项目支出数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956.53万元,占93.6%;项目支出202.53万元,占6.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17.7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共增加1241.18万元,增长24.45%。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增加,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导致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跟支出数较上一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8.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9.42万元,增长45.82%。主要原因:本年度项目增加,项目支出数较上一年度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8.05万元,占49.16%。
2.国防支出支出9.41万元,占0.3%。
3.公共安全支出8.99万元,占0.29%。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占0.16%。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99万元,占3.33%。
6、卫生健康支出143.32万元,占4.55%。
7.节能环保支出32万元,占1.02%。
8、城乡社区支出4万元,占0.13%。
9.农林水支出594.85万元,占18.89%。
10.交通运输支出4万元,占0.13%。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94.27万元,占22.0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46.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46.47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99.86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咨询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万元,与上年数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燃油费支出较大、维修维护支出较大、车辆保险支出、因公出差、培训等伙食补助、交通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主要有以下两方面构成: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培训费共计6.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用车的燃油费、维修维护、车辆保险支出。费用支出与上年初预算数有所长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燃油费支出较大、维修维护支出较大、车辆保险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若有删减注意调整段落序号。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舟曲县城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