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算公开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正文

 索 引 号  zqbm/2020-00114
 信息名称  舟曲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公开日期  2020-09-20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部门
 公开程序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中共舟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舟曲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州纪委监委和县委负责,并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

县监委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1、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州委、州纪委和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乡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州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的领导下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乡镇党委、县委工作部门、县级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巡察工作。

4、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州委、州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 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县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州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共10个内设机构。

县纪委监委机关核定编制 24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事业编制10名、工勤编制2名;县纪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正科级)、常委4名。县监委设主任1名,由县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2名,由县纪委副书记兼任;委员4名,其中县纪委常委兼任2名。县纪委监委内设机构共10个,均为副科级建制,副科级领导职数10名。

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696.49万元,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2.73万元;2019年支出总计738.97万元。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696.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6.49万元,占总收入96%;其他收入30万元,占总收入4%。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738.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71.20万元,占总支出的90.8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7.76万元,占总支出的9.2%。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25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总支出为 28.11 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 7.95 万元:主要为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部门交流等工作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16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附:舟曲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中共舟曲县纪委

2020年9月20日

 

附件【舟曲县纪委监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上一条:舟曲县果耶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下一条: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报告
关闭窗口
米乐,M6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