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执行食品(含保健食品、酒类食品、清真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落实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
(二)负责监督实施食品行政许可;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初步审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组织开展监测工作。
(三)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相关质量抽验。
(五)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以及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七)指导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八)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舟曲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财政部门决算单位1家,稽查局和检测中心未单独核算。
二、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入情况
2016年决算总收入为46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为408.7万元,其他食品药品收入20.2万元。
(二)决算支出情况
2016年决算总支出为4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其他食品药品为57.92万元,占总支出的12.5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65.35万元,占总支出的57.54%,食品和药品安全事务16万元,占总支出的3.46%,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46万元,占总支出的7.92%,其他支出85.39万元,占总支出的18.52%
三、 “三公”经费情况
2016年,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总支出为5.5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86万元。主要为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部门交流等工作接待支出。
附件:附表:2016省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样食药监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