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曲县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细化
调整(草案)编制情况的说明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细化调整草案,按照省、州要求以及《预算法》、《舟曲县落实过“紧日子”实施方案》,始终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压减一般、保障重点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支出预算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重点保障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1+6”产业振兴、生态建设、“五无甘南·诗画舟曲”建设、改善民生和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实,尽最大努力合理分配各方面支出,为2024年各项重点工作推进提供财力支撑。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体情况
2024年县本级预算收入11200万元,其中:税收收入5700万元,非税收入5500万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可支配财力性转移支付)127243.26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822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72267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2992万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698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2247.5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4596.6万元,结算补助3295.16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9325万元。
上年结转专项转移支付12535万元,有既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57760.22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2796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148.54万元。
综上所述,县本级财政收入112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8万元,加上级财政财力性补助收入127243.26万元,可用财力为139271.26万元,再加上年结转专项转移支付12535万元,有既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57760.22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2796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148.54万元,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202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为221715.02万元,按当年可用财力和收支平衡原则,安排财政预算支出221715.02万元。(详见附表1、2)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情况
根据各预算单位2024年需求情况,经初步审核,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数为249203.48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预算113719.43万元,“保运转”支出预算4234万元,“保民生”支出预算10351.77万元,其他刚性支出38454.52万元。(详见附表3)
1.“保工资”等人员经费汇总数113719.43万元,主要包括:一是根据2024年前三个月工资执行数,以及艰边津贴、住房公积金调标等,经测算工资统发需支出资金74580万元;二是落实退职、死亡抚恤等支出771.43万元;三是农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生活补助142.2万元;四是村干部报酬2823万元;五是公安干警岗位津贴、加班补助、消防员补助、检察院和法院地方津贴等支出2300.54万元;六是职工体检费780万元;七是年终绩效工资2000万元;八是冬装费、休假补助需2411万元;九是公车改革人员补助需1148万元;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配套10133万元;十一是基础绩效考核奖4830万元(考核部分30%,其他70%纳入工资发放);十二是其他人员补助需11800.26万元。
2.“保运转”支出预算汇总数4234万元。其中:一是县委办定额供给80万元,人大办定额供给75万元,政府办定额供给95万元,政协办定额供给70万元;二是其他单位按照行政编制数13300元/人*年供给;事业编制数10640元/人*年供给;公安局按编制数15000元/人*年供给;公安局交警大队执行体制下划定额经费21.9万元;三是按照州委关于加强纪检工作的要求,纪委监委按编制数15000元/人*年供给,巡察办参照纪委监委;四是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人社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等独立办公单位给予适当取暖补助;五是乡镇政府中曲告纳、果耶、东山乡三个镇执行每年65万元(含人大经费5万元)经费标准,其他乡执行每年55万元(含人大经费5万元)定额经费标准,对于城关镇、峰迭镇有单独社区的各倾斜3万元,考虑博峪镇和曲吿纳镇、拱坝镇、插岗乡、武坪镇路途遥远,公车运行和行政运行成本,对博峪镇单独增加8万元,其他四个乡镇增加5万元,县直部门经费2605万元,乡镇经费1109万元,小计:37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400万元,差旅费120万元。
按照省、州要求,2024年“保运转”支出预算按照省级标准保障,各预算单位不单列小专项支出。
3.“保民生”支出预算汇总数10351.77万元。主要包括:教育需求203.44万元,社会(医疗)保障需求8406.14万元,退役安置需求77.3万元,卫生健康需求631.65万元,村级办公费需求1040万元。备注:按照省、州“保民生”保障清单编制。
4.其他刚性支出汇总数38454.52万元。按照相关要求,2024年预算编制不能单列小专项,在编制预算时,严格执行零基预算,在预算编制时不参照上年执行标准,以各预算单位实际工作需求,统筹财力进行安排,因“保运转”经费增加,所以取消了大部分预算单位的单列工作经费,保留了各单位保险、网络及第三方服务费,部分单位“保运转”经费不能足额保障的专项经费予以保障,上年通过政府常务会议未执行支付的4817万元列入本年度预算。
5.为全力支持巩固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县级财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投入6697.23万元;足额保障教育投入,教师绩效工资、校长职级奖励、班主任岗位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特岗教师社会保险补助、高中及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10133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资金1287万元;按照县级财政支出的1%设立预备费2217万元;按照省上“四强”行动要求,列入“强工业”经费500万元,“强科技”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0.88%列入预算并足额保障。
6.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风险。隐性债务化解1500万元(其中:舟曲县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化解200万元,舟曲县峰迭镇水泉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化解200万元,舟曲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化解1078万元,甘肃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舟曲县2016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化解22万元);平台类债务化解2704.79万元(舟曲县大川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基金本金6万元,利息0.85万元,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本金1640万元,利息1043万元,中国农发重点基金有限公司投放基金利息14.94万元),小计4204.79万元;政府一般债券付息3209.57万元;3.政府债券还本需求7000万元(争取再融资资金还本5950万元,预算筹措资金还本1050万元);小计8464.36万元。
7.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情况。着力构建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扩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范围,编制部门预算时,指导各预算单位对除人员工资补助以外的资金全部编制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监控,进一步提高资金动态监管,切实发挥好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详见附表10)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重点说明
1.财政运行赤字情况。以往年度财政运行中由于收支矛盾突出,滚动形成赤字114000万元,需在今后的财力中逐步化解,受财力限制暂未纳入预算。
2.支出汇总超出财力情况。预算细化调整草案汇总的2024年财政支出预算数为166759.72万元,超出可支配财力27488.46万元。按照《预算法》预算编制基本原则,而目前收到的可用财力为139271.26万元,本年度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度最高只能安排139271.26万元。按照上级党委政府要求,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节支增效;根据相关政策和上级部门要求,2024年预算编制按照省级“三保”保障清单,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不能单列小专项和B类预算,超出财力部分暂甩在预算盘子之外,进行清单化管理,待上级新增财力到位后,按照轻重缓急,在调整预算时执行。
二、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4年可入库土地出让金1500万元,预计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收入为2510万元,合计县本级收入为4010万元(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目标为1500万元,建议调整为4010万元)。上级提前下达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302.92万元,上年结转14424万元,总收入为18736.92万元。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基本原则,建议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736.92万元。(详见附表5)
三、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10万元,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的原则,建议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0万元。上年结转上级补助资金8万元,总收入为118万元,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基本原则,建议调整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8万元。(详见附表6)
四、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18927.87万元,根据社会保险基金政策规定和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需求,建议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6604.51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2323.36万元。根据近期测算,建议调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18927.87万元,预算支出16604.51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2323.36万元。(详见附表7)
五、政府采购预算建议
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按照《预算法》规定,遵循“先有预算、后有采购”的基本原则,在近年来持续细化政府采购预算的基础上,县财政局指导各预算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根据部门预算草案数据汇总统计,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数为12513.59万元。(详见附表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