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和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协调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负责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完成任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监督管理各类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配合做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和监督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查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贯彻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执法监测。落实中央、省、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监督生态环境政策、规划、法规、标准的执行,负责辖区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对辖区单位、企业或个人执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承担与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相关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挂牌督办、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执法信息公开等工作。承担辖区生态环境执法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价等工作,监督指导乡(镇)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完成县(市)委、县(市)政府和州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局编制核定人数为21人(其中行政3人,事业18人);2024年现有人员21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15人);下属2个事业单位,即生态环境监察大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生态环境监测站。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4年度部门预算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都由州级财政安排,县级只有1名退休人员。县级预算安排全年支出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按照实际标准执行,项目支出50万元。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个人部分按照实际标准执行,预算批复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50万元,为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及监测能力提升项目经费50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69999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及监测能力提升50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预算总支出50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
(五)非税收入征收预算情况
我单位现在没有非税收入,2017年将排污费收取权转接到地税局。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部门一般性公共支出预算5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度县级资金中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其中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及监测能力提升5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