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和县委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政策法规的具体措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取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
(四)负责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并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
(五)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帮扶援助工作。
(六)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烈士陵园)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七)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舟曲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下设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拥军优抚股、就业安置股等内设机构,是一个独立核算机构和独立编制机构的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核定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5人,现有人员13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2年度我单位部门预算基本支出311.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万元,公用经费1.6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82.5万元,项目支出137万元。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137万元,其中退役士兵优待金县级配套资金75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费12万元,大学生参军入伍奖励及进疆援藏补贴30万元,转业士官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及养老保险5万元,慰问金15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行政运行支出174.15万元,项目支出137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9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15万元,专项支出137万元。
(五)非税收入
本单位没有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按照预算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2.公务接待费
按照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05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培训费
按照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5.会议费
会议费用为0万元
6.机关运行费
本单位专项工作经费6.65万元,其中:双拥工作经费5万元,办公经费0.5万元,差旅费0.3万元,印刷费0.2万元,邮电费0.1万元,维修(护)费0.2万元,其他交通费0.3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