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城市建设、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业、测绘业的有关地方性文件和技术标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贯彻执行全舟曲县住房改革及住房保障政策;负责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三)负责舟曲县政府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专项规划;组织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工作;负责县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的初审转报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
(四)负责规划区内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对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集中统一的规划管理。
(五)负责全舟曲县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勘察设计质量;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规划标准,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
(六)负责测绘行业管理。负责规范测绘市场秩序;负责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组织实施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管理全县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负责测绘单位的资质审核报批;监督管理基础测绘质量。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县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拟定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村镇规划和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指导我县重点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协调、督促乡(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村镇规划建设工作。
(八)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及工程规划、工程建设相关行政规费的征收和管理。
(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县政府、州住建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党政办、城建股、房地产管理所、人民防空办公室4股室,下辖事业单位有工程质量监督站、给排水公司、集中供暖公司。其中给排水公司和集中供暖公司财务独立核算。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本年度我单位基本预算支出3,55,000.00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00,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000.00。
(二)项目支出
本年度我单位项目预算支出59,381,900.00元,其中:棚户区改造资金1,500,000.00;农村危房改造资金8,690,000.00;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500,000.00;政府性基金支出47,691,900.00。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本年度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科目,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0,000.00元,城乡社区支出47,691,9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1,690,000.00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本年度预算安排按经济分类总支出3,550,000.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00,000.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0,000.00元。
(五)非税收入
本年度我单位预算非税收入650,000.00元,全部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年度我单位预算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支出47,691,900.00元,其中全国房屋建筑与市政设施自然灾害风险第三方普查经费388.42万元;供暖公司供暖补助150万元;供暖二级管网维护费168万元,三大集中安置片区项目缺口资金4062.77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无。
2.公务接待费
本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15,000.00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4.培训费
本年度预算培训费5,000.00元,主要为干部职工在线教育培训费用。
5.会议费
本年度预算会议费1000.00元。
6.机关运行费
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生态文明小康村设备采购及安装350万元;办公设备及耗材采购20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年度政府购买服务150万,全部为项目施工图纸审查费。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