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及全县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县委、州总工会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工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指导全县各级工会开展好各项工作和活动,领导全县的工会工作。
(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加强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督促全县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新建企业(新经济组织)依法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督促、指导基层工会按期换届,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协助各级党委做好工会干部的配备、管理和培训工作。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州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处理意见。指导考核全县各级工会“职工之家”建设,增强基层工会活力,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
(三) 帮助和指导各级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参与有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组织机构和工作会议,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组织和动员职工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等活动,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组织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活动,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培养和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推动全县“美好新舟曲”建设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舟曲作贡献。
(五) 协助县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协助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州总工会做好县内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获得者和省劳动模范、省先进集体(工作者)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管理全县工会资产,参与研究、制定兴办职工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七)协助县委、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冬送温暖,夏送清凉和困难职工帮扶活动,管好用好送温暖资金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资金。为全县基层工会会员(职工)提供政策和法律援助服务,促进依法治会。
(八)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劳动、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与特殊利益,参与有关部门制定属于保护女教职工权益的文件。
(九)承办县委和州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舟曲县总工会为独立核算社会团体,共有编制9名,实有人员10名,其中正科级2名,副处级1名(离岗待退),主任科员2名(离岗待退),科员3名,工勤2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82.25万元。其中个人部分160万元,公用经费1.35万元,专项工作经费20.9万元。
(二)项目支出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按照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2.25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 130.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5万元。
(五)非税收入
本单位无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本单位2021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本单位2021年无公务接待费。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单位2021年无公务用车。
4.培训费
本单位2021年没有培训费用。
5.会议费
本单位2021年没有会议费。
6.机关运行费
2021年我单位无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
2.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
3.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2021年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