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集中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3.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要求进行初审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决定;
4.对依法决定撤销或停止执行的已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该事项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
5.协调和监督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6.对各部门、机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提出具体意见,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工作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7.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
8.完成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隶属于县政府管理,正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部门预算安排收入40万元。其中:预算基本收入40万元。
(一)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40万元。
(二)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1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共1.5万元。 其中:
1、公务接待费0.5万元;
2、培训费1万元;
舟曲县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