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我局负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全县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对防灾减灾、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等项目建设规划、资金管理工作职责,规范项目审查、申报、审批程序、健全完善资金分配、账户管理制度。指导农村和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职能。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舟曲县民政局是舟曲县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县民政工作。舟曲县民政局核定编制7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下属单位有舟曲县峰迭水泉“三孤”人员集中供养管理服务中心编制4名、舟曲县曲告纳“三孤”人员集中供养管理服务中心编制4名、舟曲县殡仪馆编制5名,经济核对中心5名,兰州新区福利院6名。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舟曲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7444.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44.42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498.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6万元,公用经费12.55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6840.66万元,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5841万元、群众团体意外伤害保险506.68万元、农房保险97.08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补助25.9万元、城市低保县级配套324万元、特困人员供养县级配套46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农村低保支出5841万元,。
(2)转移性支出492.98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1、工资福利支出48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4.12万元、津贴补贴2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9.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7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55万元,其中:办公费12.5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40.66万元,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5841万元、群众团体意外伤害保险506.68万元、农房保险97.08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补助25.9万元、城市低保县级配套324万元、特困人员供养县级配套46万元。
(五)非税收入
无。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无。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万元。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
4.培训费1万元。
5.会议费1万元。
6.机关运行费9.55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舟曲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