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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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75409-552
 信息名称  舟曲县安监局 2017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公开日期  2017-05-22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和规划,综合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县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报道,及时报告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权限,承担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初步审查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指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

(三)负责监督工矿商贸行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章;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违法违规行为。

(四)负责组织全县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授权,依法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参与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查处瞒报、迟报、漏报事故的违法、违规行为;参与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六)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情况;组织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备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七)负责开展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八)负责监督全县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持证上岗情况的工作。

(九)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学术、经验交流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十一)承担全县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全县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受省州安监局、省煤监局委托开展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参与煤矿技术改造、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项目竣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上报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负责指导、协调依法关闭和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指导煤炭企业安全标准化和科技发展工作。

(十三)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委托权限,负责全县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报材料的初步审查和上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承担监督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安全费用的提取和管理;会同县财政局负责全县岗位行业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五)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行政审批事项。

1、负责受理、审查、发放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

2、负责受理、审查、发放乙类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负责受理、审查、发放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4、负责受理生产单位单位新(改、扩)建设项目(包括可能产生职业病的项目)安全设施(包括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审批。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舟曲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机关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财务和资产、行政经费、机关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交流合作;负责全县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统计和管理、使用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科技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

(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股(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办公室)

依法监督检查水电站、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建筑、水利、电力、邮政、电信、林业、旅游等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承担综合协调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本部门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并依法进行有效监督;拟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信息统计的有关规章、规程、标准;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应急值守、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全县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和监测监控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

(三)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依法实施相关行业施工队伍资质的监督检查、登记、备案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审查工作;指导监督相关企业安全标准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山关闭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相关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参与煤矿企业生产准入的上报和技术改造、改扩建项目的初步审查、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检查煤矿生产企业生产安全费用及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提取、缴纳工作;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煤矿企业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做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协调、配合各级煤矿安全监察部门对县境内煤矿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察。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天然气输送管道、储存设施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准入的审查、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和备案登记工作;负责职权范围内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相关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以及施工队伍资质。

(五)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监督实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指导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综合管理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受省、州安监局委托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报材料的审查、上报工作;承担生产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舟曲县安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162.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49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62.49万元,较上年减少4.558万元,减少2.7%。其中:人员经费154.94万元(含乡镇安监员岗位津贴15.84万元),较上年增加30.892万元,增长25.1%;公用经费7.55万元,较上年增加1.79万元,增长3.2%,专项经费减少。

(二)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2.49万元,安全生产监管运行支出162.49万元。

(三)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154.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9.1万元,乡镇安监员岗位津贴15.84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5.25万元,较上年增加0.85万元,增长19%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3.25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

3、机关运行费5.55万元。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2017040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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