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指导全县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工作; (二)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把握正确导向;指导、协调全县新闻工作,对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及所属部门、县委报道组、《甘南报》驻舟曲记者站及省、州驻舟曲其他媒体工作站的工作实施方针政策的指导,并直接管理。 (三)指导全县文化艺术工作、精神产品生产和文化市场管理,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四)负责规划、部署全县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思想道德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国防教育; (五)负责提出全县宣传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定政策、法规;按照县委的统一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的关系,在政治方面、方针政策和宣传思想业务上指导科技、教育、卫生、体育、计划生育工作。 (六)负责全县宣传文化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七)指导、协调全县对外宣传工作; (八)指导和推进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工作,推进文化产业的整合,指导文化产业的组建和发展。指导和协调全县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文化精品工程,协调解决全县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经验,推进全县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九)负责全县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报送等工作,及时跟踪、收集、报送社会反映重大突发事件动态、社会各界对重大决策的思想反映,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反映以及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思想观点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调查了解省、州委、县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决议、指示、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反映并提出建议。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检查、督导和调研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的各类教育活动和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主的各类创建活动。 (十三)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组织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担州委宣传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舟曲县委宣传部下设综合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对外宣传办公室(网络管理办公室)、舆情信息股、文化发展改革股、宣传教育股。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62.84万元。其中:个人部分:117.24万元;公用经费:41.6万元;专项工作经费4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7年项目支出45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6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4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96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生活补助支出21.24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6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4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万元。 五、预算增减变动情况简要说明 2017年预算比2016年预算有所增加,主要是增加了外宣经费。
中共舟曲县委宣传部 2017年5月23日 附件:中共舟曲县委宣传部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170523175490609060.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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