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州有关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依法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规划方案,提出林业发展的建议;负责林业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申报工作。
3.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拟订造林绿化的中长期规划、林业重点工程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开展全县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及林业产业建设的指导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及县城南北两山绿化管护工作;指导县属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 5.组织实施国有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重点公益林建设等林业生态建设工程;组织实施全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6.组织、指导森林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外来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7.依法开展林地征用、占用审核登记工作;负责全县湿地保护管理、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局属各事业单位。
8.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和林政稽查大队工作;组织开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非法盗运木材、毁林开荒、乱占林地的违法犯罪行为。
9.负责全县林业专项资金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及时征收林业资源补偿费、育林费,监督林业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林业统计工作。
10.负责全县林业科技、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林业科研攻关、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指导引进、试验、培育和推广新的树(品)种,为造林工程培育提供优质苗木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九二三林场、县林业站、县苗圃三个二级单位。
二、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1、基本收入1471.87万元,其中:个人工资1395.571万元(包括局机关、县林业站、县苗圃);车辆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用经费3.3万元;办公取暖费19万元(其中九二三林场9万元,局机关10万元),九二三林场森林培育费及工作经费20万元;林业站生态林及经济林果病虫害防治及苗木检疫经费15万元;森林防火经费15万元。
2、项目收入1535.76万元,包括:县级配套退耕还林粮款补助592万元,生态文明小康村庭院经济林果栽种资金103万元、义务植树苗木示156万元、地方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529.62万元、立节镇杰迪村北山绿化喷灌工程116.14万元、南北两山绿化项目补栽经费3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预算总支出3007.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万元,对个人和对家庭的补助支出 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三公经费”预算总支出5.52万元。
1、公务接待费1.52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
舟曲县林业局
2017年5月20日
附件: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201704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