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舟曲县地震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组织拟订有关地震工作的地方性管理法规,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加强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承担行政执法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2.负责管理地震监测预报研究和群测群防工作,提出本地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和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建议。
3.负责地震震情和灾情速报工作,负责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快速评估地震灾情;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县政府拟定和修编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综合防御措施。
4.综合管理全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质审核。
5.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承担对有关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抢险救灾能力。
二、部门机构设置
舟曲县地震局为一级预算单位。现实有工作人员16人,其中正科级领导1名,副科级领导1名,职工14名。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14.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48万元,公用经费12.2万元。
(二)项目支出
无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事业单位离退休14.48万元,行政运行93.2万元,地震灾害预防7万元,总支出为114.68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6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98万元,总支出为114.68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无其他三公经费开支。
附件:舟曲县地震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201704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