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妇女组织依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2、指导、推进全县各级各类妇女组织建设。
3、调查研究全县妇女儿童的情况及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提出建议。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正确执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法律,切实做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
4、推动全县“双学双比”创建活动,及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为我县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5、指导全县妇女工作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工作,开展以“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主的家庭文化建设,全面提高妇女素质,提高妇女参与社会发展的水平。
6、配合组织部门,积极培养、选拔女干部,努力提高全县妇女参政议政水平。
7、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全县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的制定。
8、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督促政府同有关部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协调和推进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
9、加强与全县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开展联谊活动,促进民族团结和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10、承办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舟曲县妇女联合会为独立核算社会团体,无内设机构,部门预算构成单位1个。现有职工9人。 其他事项、舟曲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妇联,承担县政府妇女儿童日常工作。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52.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75万元。
(一)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6万元;
(二)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1、工资福利支出38.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4.3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1.28万元较上年减少0.27万元,减少0.17%。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28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0.8万元;
3、会议费0.7万元;
4、培训费3.2万元;
5、机关运行费9.77万元。
附件:舟曲县妇联2017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