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是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信访工作的行政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三)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四)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五)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七)负责把信访件快速往下转送,承担文件速递局功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局预算单位构成: 属行政单位,行政编制3个,事业编制6个。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舟曲县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69.722万元,其中个人部分58.722万元,公用经费11万元。 (一)基本支出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69.72万元,较上年减少1.518万元,下降2%。其中:人员经费58.722万元,较上年增加0.002万元,增长0.01%;公用经费11万元,较上年减少1.52万元,下降12.14%。 (二)项目支出 舟曲县信访局无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72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37.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8万元。 (五)非税收入 舟曲县信访局无非税收入。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1.22万元。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22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1万元; 3、机关运行费11万元。 舟曲县信访局 2017年5月22日 附件:20170523155074417441.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