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关于水利、电力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全县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法规、规章报相关部门批准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县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饮水安全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电资源开发规划等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全县农村水利、节水灌溉、饮水安全、水电资源开发,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发展、管理与改革工作,实施“十五”全县电气化建设项目、小水电技术改造和经营管理工作;积极推进和实行小水电经营管理的改革工作。
(3)负责指导和组织安排全县水利水电、生态水土保持项目的前期论证、可研报告及项目的审批申报工作;筛选、建立全县水电项目库,对全县水能资源积极组织可开发项目的规划和实施,多渠道积极协调争取水电建设项目和资金。
(4)按照有关程序和分级负责权限,组织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金属结构及混凝土构件制造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拟订水利行业工程质量标准和水利规程、规范和监督实施要求。
(5)负责水资源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规划全县水资源的利用和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城乡(镇)供水工作,综合管理城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区域内“地下水”的一切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城乡(镇)供水一体化建设,培育和发展全县供水产业市场,促进水利产业化,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部门间和各乡(镇)间的水事纠纷,查处涉水违法案件。
(6)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防洪工程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7)指导全县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8)主管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水利规划,指导全县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水利配套服务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并发布公告,审批建设项目中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负责全县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区的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
(9)依法负责全县水电安全生产和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水电站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10)对全县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督促检查,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财务等意见。承担全县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工作,编制全县水利职工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局机关并指导局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干部培训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单位名称:舟曲县水务水电局
单位性质(行政、公参或事业):行政
执行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单位预算级次:一级预算单位
内设机构:水政监察大队,副科级建制;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副科级建制;水电工程队,副科级建制;水土保持局,副科级建制;舟曲县抗旱防汛服务队,副科级建制。
三、2017年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2580.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0.81万元。
基本支出
2017年我单位预算安排基本支出355.11万元,较上年减少27%。其中:人员经费348.66万元,较上年减少27%,公用经费6.45万元,较上年减少39%。
项目支出
2017年我单位预算安排水利项目支出2130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17年我单位行政运行支出362.1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348.66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用2万元;公用经费6.45万元,办公取暖费5万元);水利建设项目支出213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88.7万元(其中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4.1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64.55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1、工资福利支出348.6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84.65万元;津贴补贴246.91万元;奖金11.5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5.6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3.4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6.45万元;取暖费5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用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7万元(其中行政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4.1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64.55万元)。
4、水利项目建设支出213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一)编制范围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3.33万元,较上年增长9%。其中:“三公”经费2.13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增长9%;培训费1.2万元,较上年增加0.1万元,增长9 %。
(二)分项情况
1、公务接待费0.13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万元;
3、培训费 1.2万元;
4、机关运行费3.12万元。
舟曲县水务水电局
2017年5月22日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20170407.xls